我院加强病区陪伴床管理

发布时间:2006-10-06 阅读次数:

最近,为了加强病区陪伴床的管理,维护全院正常的医疗秩序,我院就陪伴床管理做出如下规定:
    (1)凡在我院住院的病人,因病情需要陪护的,由经管医师开出医嘱,护士长发给陪伴卡,陪护人员可在夜间(20:30~21:30)凭卡按次序领取陪伴床,次日上午06:30~7:10凭床换回陪伴卡。
    (2)陪伴床费用由病区护士统一录入电脑,按照国家物价部门制定的标准,按每日每人次两元收取。
    (3)为规范管理,陪护人员所需陪伴床均由我院统一提供,任何人员不得使用自带陪伴床,也不允许个人向陪护人员出租陪伴床,违者将进行劝阻。屡劝不听者,医院将收缴其自带或出租的陪伴床。
    (4)陪伴床发放、收回统一由光华公司负责。
    (5)陪伴床若有损坏,应照价赔偿。(护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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