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办理电子病历(麻卡)材料
茫然无措
不知道流程和规则该怎么办?
为方便麻精药品使用患者
首次办理
麻精药品相关电子病历(麻卡)
小编特意将相关须知及材料要求
整理如下
请注意查收~
一、麻精药品使用:这些权利和义务要知晓
在使用麻精药品前,需仔细阅读《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您的权利
1. 可在医护指导下获得药品;
2. 能向医护人员了解药品正确使用、保存知识;
3. 可委托亲属/监护人代领药品;
4. 权利受损时,可拨打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电话投诉:87557768—1023,1025,2040,2041。
您的义务
1. 遵守麻精药品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2. 如实告知病情及药物依赖/滥用史;
3. 停药后需将剩余药品无偿交回医院;
4. 不得向他人转让、贩卖麻精药品。
重要提示
麻精药品仅限疾病治疗使用,挪作他用、非法持有等行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首次办理电子病历(麻卡):材料准备看这里
首次办理麻精药品对应的电子病历(麻卡),需携带以下材料:
1. 副主任以上医生开具的疾病证明书(1个月内有效)
2. 患者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仅复印本人页)
3. 患者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两面需印在同一张A4纸)
4. 代办人员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 患者医保卡/就诊卡(医保卡需已在我院开通使用)
三、办理时间、地点请记好
时间:正常工作日 8:00-12:00,14:30-17:30
地点:东街院区3号楼一层医院服务中心、金山院区2号楼一层医院服务中心
规范使用麻精药品,既是保障您的治疗需求,也是维护用药安全的重要举措。若有疑问,可现场咨询医护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