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资格性审查情况:(1)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未按比选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项条款规定的供应商的资格要求:⑤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B、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条款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的资格审查不通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未按比选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项条款规定的供应商的资格要求:⑤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A、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或2021年度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的条款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资格审查不通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3)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福建博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汇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闽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杰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明健企业服务有限公司、福建省闽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福建兴诚建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的投标资格均符合比选文件要求。 5.2符合性审查情况:(1)福建杰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供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比选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12.3评标程序(3)符合性检查:“⑦不符合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的。”的条款,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福建杰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符合性审查不通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2)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福建博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汇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闽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明健企业服务有限公司、福建省闽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福建兴诚建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的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