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科技厅各类科技项目结题流程
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验收流程(青年项目、面上项目按简易验收方式结题,引导类项目均实行简易验收,杰出青年项目实行会议验收)
省基金结题条件:
1、对照任务书基本完成合同任务,且如研究成果为论文,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发表的文章至少有一篇。
2、未标注基金资注的成果一律不能作为项目研究成果,不得填写。
(一)网上填写验收申请表
1、 用个人用户登录福建省科技管理系统(http://xmgl.fjkjt.gov.cn/)
2、 点击“执行与验收”→点击“验收申请表”→点“添加”→弹出待结题的项目,对其进行勾选,确定→弹出待结题项目验收申请书封面,请填写日期,并进行保存→添加验收申请表成
3、 认真填写验收申请表各栏目,其中成果栏填写已正式发表并作了项目资助标注的论文,正式出版的专著等,验收资料栏中《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工作总结》,成果证明材料(发表论文刊物封面、目录页、正文首页及"项目资助"标注页),《项目经费总决算表》三项为必选项。《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工作总结》从科研处主页下载中心下载,WORD文档填写完后上传。成果证明材料请做成一篇文章一个附件,即将每篇论文刊物封面、目录页、正文首页及"项目资助"标注页扫描后粘贴在一个WORD文档中,《福建省科技三项费用总决算表》(一式三份)从科研处主页下载中心下载,填写完盖学校、科研处、财务处公章后扫描上传。
4、 验收申请表填写完成后,个人提交。个人并通知学院科研管理人员进行审核提交,请注意验收意见不必填写。学院通知科研处审核提交。等待科技厅审核。
5、 当验收申请表的审批状态显示为科技厅审核中,且已获得验收号,即表示已通过初审。项目负责人应及时打印验收申请表2份,并签字盖章。
(二)结题材料报送:
1、《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要求:该表是通过系统打印的经科技厅审核通过后的网上验收申请表,无需加盖单位公章;
2、《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工作总结》要求:封面盖承担单位公章
3、成果证明材料(发表论文刊物封面、目录、正文全文)
4、《福建省科技三项费用总决算表》要求:盖财务处,科研处,学校公章。
以上材料一式各2份,装钉后交科研处
(三)时间要求:
1、网上提交时间,项目合同结束时间之前一个月。一般每年5月和9月会集中受理一批。
2、一经科技厅审核通过,纸质材料应尽快报送。
二、福建省科技重点项目验收流程(立项经费在15万元以下的重点项目,视情况可申请简易验收)
(一) 报批程序
1. 使用个人申报用户和密码登入省科技项目管理系统(http://xmgl.fjkjt.gov.cn)
2. 登入后点击左侧栏的“执行与验收”à“验收申请书”,点击新增按钮,在弹出的窗口里找到自己要准备验收的项目打勾后确定,然后开始每一个栏目逐个填写,其中验收资料各个附件都要上传好。
3. 个人填报相关内容,并上传各类附件材料的电子文档。其中:论文应包含封面、目录、首页与资助标注页(或将CNKI下载的PDF文档直接上传);2007年以后立项项目经费决算应下载《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总决算表》。各项内容与附件填报完整后点提交。
4. 学院科研管理员登入系统后点击左侧栏的执行与验收---验收申请书,审核相关内容无误后点提交。
5. 学校审核、提交。
6. 省科技厅业务处审核,获得验收号。
7. 纸质材料报送:验收申请书获得验收号后,打印验收申请书并附上完整的验收材料装订成册一式2份送科研处。(注:论文应包含封面、目录、正文全文)
8. 科研处审核盖章后寄送科技厅。
9. 省科技厅业务处审核提交,审核通过后,项目验收完毕,报送纸质材料。
(二) 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材料要求:
1.科技项目合同书
2.工作总结报告
3.技术研究报告
4.国内外同类研究比较
5.经济效益分析报告
6.标准及备案通知或技术条件
7.测试报告
8.用户使用报告
9.科技计划项目经费总决算表
上诉材料视任务书具体规定而准备,内容必须真实可靠,无知识产权纠纷。
(三)时间要求:
1、网上提交时间,项目合同结束时间之前一个月。
2、一经科技厅审核通过,纸质材料应尽快报送。
三、福建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验收须知
网上验收申报流程同上。登录“福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xmgl.fjkjt.gov.cn),点击“执行与验收”,点“添加”→弹出待结题的项目,对其进行勾选,确定→弹出待结题项目验收申请书封面,请填写日期,并进行保存→添加验收申请表成功。
按要求填报并提交《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表》。以下材料扫描或电子文档直接上传至科技项目管理系统《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表》附件栏中。在线填报的同时,提供以下纸质材料供省科技厅政策体改处初审。
(一)申请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验收须提交如下纸质材料
1、 软科学研究成果(综合研究报告)一式2份,主要详细介绍课题研究成果;3000-5000字的研究成果内容摘要一式2份(按符合刊登要求的规定格式);研究工作总结一式2份,主要介绍研究工作开展过程的方法、途径、状况、遇到的问题等。
2、 提供在公开刊物(重大项目须在国家级公开刊物发表或以专著形式出版)发表的有关该软科学研究成果的论文一式2份(须注明“福建省软科学研究计划资助项目及项目编号”,出版物应在扉页上注明),上传电子文档时,应上传封面、目录、正文首页、资助标注页;纸质材料应提供封面、目录、全文。
3、 推荐7位验收专家(省内4位,省外3位)。专家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处级以上(含处级)职务,课题组人员的所在单位及课题顾问应回避。专家信息应包括姓名、工作单位、职称/职务、研究领域、联系电话、邮编等。
4、 经费总决算表(须加盖校章、科研处、财务处公章),一式3份。
(二)省科技厅政策体改处对有关验收材料进行审查,确认符合要求后,确认专家组组成(从推荐专家中选择,并可视情况另行指定),选定专家组组长,出具委托评审函。由项目负责人联系指定函审专家,进行函审。
(三)函审组织:项目负责人分别寄送评审材料给专家组成员,联系专家组成员撰写评审意见,《评审意见表》须有专家签名、所在单位盖章。项目负责人收集专家组成员评审意见后,连同评审材料寄送评审组组长,由组长根据评审材料与专家组成员的评审意见,独立完成评审组综合意见,并签字、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函审结束。
(四)项目负责人将“专家组组长意见”内容录入word文档,发送给科研处经办人。项目负责人在线打印《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书》一式4份,并分别附上函审组“综合意见”与函审专家“成员意见”(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
(五)时间要求:
1、网上提交时间,项目合同结束时间之前一个月。
2、一经科技厅审核通过,纸质材料应尽快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