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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级护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8-08-29  点击数:

第一条  护理级别依据患者病情和自理能力分为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四个级别。

第二条  分级方法

(一)患者入院后应根据患者病情严重程度确定病情等级。

(二)根据患者Barthel指数总分,确定自理能力的等级(见附表1)。

(三)依据病情等级和(或)自理能力等级,确定患者护理分级。

(四)临床医护人员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自理能力的变化,动态调整患者护理分级。

第三条  分级依据

(一)符合以下情况之一,可确定为特级护理:

1. 实施抢救性治疗的重症监护患者。

2. 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监护、抢救的患者。

3. 各种复杂或大手术后、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二)符合以下情况之一,可确定为一级护理:

1. 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

2. 病情不稳定或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3. 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

4. 自理能力重度依赖的患者。

(三)符合以下情况之一,可确定为二级护理:

1. 病情趋于稳定或未明确诊断前,仍需观察,且自理能力轻度依赖的患者。

2. 病情稳定,仍需卧床,且自理能力轻度依赖的患者。

3. 病情稳定或处于康复期,且自理能力中度依赖的患者。

(四)病情稳定或处于康复期,且自理能力轻度依赖或无需依赖的患者,可确定为三级护理。

第四条  自理能力分级

(一)分级依据 采用Barthel指数评定量表(见附表2)对日常生活活动进行评定,根据Barthel指数总分,确定自理能力等级。

附表1:

Barthel指数评定量表

 

项 目

分数

內容

初期

评定

中期

评定

末期

评定

进食

10

 

 

5

 

0

自己在合理的时间內(约10秒钟吃一口)可用筷子取食眼前的食物。若需辅具时,应会自行穿脱。

需部分帮助(切面包、抹黄油、夹菜、盛饭等)。

依赖。




转移

15

10

5

0

自理。

需要少量帮助(1人)或语言指导

需两人或1个强壮、动作娴熟的人帮助。

完全依赖别人。




修饰

5

0

可独立完成洗脸、洗手、刷牙及梳头。

需要別人帮忙。




如厕

10

 

5

 

 

0

可自行进出厕所,不会弄脏衣物,并能穿好衣服。使用便盆者,可自行清理便盆。

需帮忙保持姿勢的平衡,整理衣物或使用卫生紙。使用便盆者,可自行取放便盆,但须仰赖他人清理。

需他人帮忙。




洗澡

5

0

可独立完成(不论是盆浴或淋浴)。

需別人帮忙。




平地行走

15

10

 

5

 

 

0

使用或不使用辅具皆可独立行走45m以上。

需要稍微的扶持或口头指导方可行走45m以上。

虽无法行走,但可独立操纵轮椅(包括转弯、进门、及接近桌子、床沿)并可推行轮椅45m以上。

需別人帮忙。




上下楼梯

10

5

0

可自行上下楼梯(允许抓扶手、用拐杖)

需要稍微帮忙或口头指导。

无法上下楼梯。




穿脫衣服

10

5

 

0

可自行穿脫衣服、鞋子及辅具。

在別人帮忙下、可自行完成一半以上的动作。

需別人帮忙。




大便控制

10

5

0

能控制。

偶尔失禁(每周<1次)。

失禁或昏迷。




小便控制

10

5

 

 

0

能控制。

偶尔失禁(每周<1次)或尿急(无法等待便盆或无法即时赶到厕所)或需別人帮忙处理。

失禁、昏迷或需要他人导尿。




总  分








(二)分级 对进食、转移、修饰、如厕、洗澡、平地行走、上下楼梯、穿脱衣服、大便控制、小便控制10个项目进行评定,将各项得分相加即为总分。根据总分,将自理能力分为重度依赖、中度依赖、轻度依赖和无需依赖四个等级(见附表2)。

 

附表2:

自理能力等级

等级划分标准

需要照护程度

重度依赖

总分≤40分

全部需要他人照护

中度依赖

总分41-60分

大部分需他人照护

轻度依赖

总分61-99分

少部分需他人照护

无需依赖

总分100分

无需他人照护

                    自理能力分级

 

第五条  实施要求

(一)临床护士应根据患者的护理分级和医师制订的诊疗计划,为患者提供护理服务。

(二)应根据患者护理分级安排具备相应能力的护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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