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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立医院奥林巴斯呼吸内镜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院内招标(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项目编号:SL2022-12)

发布时间:2022-04-26  点击数:

一、招标项目概况和范围

1、项目名称:福建省立医院奥林巴斯呼吸内镜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2、服务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街134号。

3、招标范围和内容:详见采购文件中“二、主要服务的内容及要求”。  

4、本项目预算金额:29.9万元。

5、服务要求:签订合同后,服务期限1年。

6、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名单如下:

合同包

计划名称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包1

福建省立医院奥林巴斯呼吸内镜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福州晟欣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82号(五四路与庆城路交汇处)中盛大厦21层02办公A单元

二、主要服务的内容及要求

1、总体要求:在保修期内必须保证更换的零部件与原有设备完全相兼容,保证设备正常使用及运转。

2、项目要求:奥林巴斯呼吸内窥镜设备人工及备件全保保修。

3、奥林巴斯呼吸内窥镜设备及所有备件,包括但不局限于:

产品名称

型号

机身号(S/N)

奥林巴斯电子支气管内窥镜

BF-260

2102938

BF TYPE 1T260

2513083

BF-Q290

2500611

BF TYPE F260

2541092

BF-H290

2920780

BF-P290

2011552

BF-1TQ290

2021751

超声光纤电子支气管镜

BF-UC260FW

7720640

电子胸腔镜

LTF-240

2200478

260主机系统

CV-260等

7648315等

290主机系统

CV-290等

7026217等

CV-290等

7041901等

4、项目说明:本项目合同类型为人工及配件全保服务合同。即在机器出现故障情况下提供紧急的人工技术服务(含差旅费),在有备件发生情况下,免费提供合同范围内的备件,并享受远程诊断服务,提供系统软件免费安全性升级服务。 

5、具体服务要求:

序号

服务要求

1

在福建省内设有长期稳定的服务机构≥1个。

2

供应商在国内及福建省内有专业的维修工程师,并注明福建省内维修工程师的名录、联系方式,提供工程师通过原厂维修培训所获证书。

2.1

要求配套工程师安装过同类机器≥10台。

2.2

要求配套工程师维修过同类机器≥3年。

2.3

有专门技术支持团队≥10年。

2.4

有研发、工厂和临床应用服务支持。

3

服务类型要求:定期巡检、远程服务(电话支持)、现场服务。

3.1

具备远程诊断系统,并可以提供远程维修技术支持和远程临床运用服务支持等功能。

3.2

能通过远程系统进行设备的维护,并提供设备运行状况报告。

4

必须具备客户服务专线电话。

4.1

每年365天开通,并有专人接听(专线服务)。

4.2

每天开通服务时间不少于12小时(专线服务)。

5

具有奥林巴斯专业维修工具,并提供相关专业校准信息以供核实。

6

在保修期内,所有参保设备如果在自然损耗以及按照原厂要求的清洗消毒方法的情况下发生故障,无法证明是人为损坏的,由承保方进行无条件维修。

7

在配件齐备的情况下,保证5个工作日内完成维修。

8

单次维修完成后,三个月之内不能因为同样故障再次返修。

9

供应商指定有资质的工程师负责招标人所参保内镜的维修工作,且保证提供全天候24小时*7天电话支持,和4小时内到达现场技术支持服务。

10

供应商指定有资质的工程师为参保设备每4个月提供1次定期巡检,并提交检查报告给医院备档。

11

在合同期内,成交供应商根据用户的需求,派遣有资质的工程师对清单内所列设备的使用、清洗和保养方法为用户提供院内培训。

12

升级:保修期内免费提供设备的系统软件及硬件的安全性改版升级和技术支持,并保证所有系统软件(非功能软件)为最新版本,保证运行稳定及安全。

13

成交供应商应无理由接受招标人鉴订合同时设备的现状必须对设备进行维保。

14

接到报修后24小时内响应。

15

供应商提供达到95%以上的开机率。开机率计算公式:(365-故障天数)/365,如未达到95%的开机率,每低1%,合同期限相应延长5个日历日。

16

每次维修后向招标人提供书面维修报告。并向招标人提供现场故障维修讲解服务。

17

列出其它相关优惠政策。

18

服务要求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6、主要技术标准及要求:

6.1、供应商的总报价应包括保修期间更换设备的设备费、关税、运至指定地点的运输费、保险费和伴随服务费及安装调试费用、定期检修等完成本次规定年限内各项设备维保服务所有可能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

6.2、保修期间更换的设备的制造标准、安装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必须符合现行我国相应的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6.3、保修期间若需更换损坏的零部件,招标人根据合同进行货物品牌、产地、设备配置、数量、合格证明、技术资料等方面的验收。验收时供应商代表必须在场。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凭招标人出具的验收合格书办理有关手续。

6.4、供应商提供维保服务时拟供设备和器材必须是未使用过的全新的合格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6.5、供应商提供的技术资料应能满足确保系统正常运行所需的管理,运营及维护等有关的全套技术文件。

6.6、在保修期内若发生设备质量问题,供应商应在收到招标人电话或书面通知(以传真件形式)的24小时内派相关人员到现场按合同要求处理有关事宜。

6.7、当招标人设备发生故障时,供应商必须在到达现场后3日内为招标人解决故障。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资格要求:

(1)在专家论证阶段是否已审核过供应商资格:否;

注:在专家论证阶段已审核过供应商资格的,在协商阶段协商小组无须重复审查;但供应商自身资格条件出现变化的须作出说明,并向协商小组补充提供相关材料,由协商小组重新进行审查;

(2)供应商应是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能力承接本项目的国内企业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若是单位负责人参加谈判的可无须提供本函),(供应商应按照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或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详见附件“响应文件格式”)(详见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5)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详见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详见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7)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明材料(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精神,供应商须提供在采购公告发布后、响应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明材料(打印件或截图),在评标时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打印各供应商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8)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2、资格审查采用方式:开标后即开始评标。

3、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参照政府采购单一来源的流程进行。供应商应对响应文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招标人在授予合同之前有权对其响应文件资料进行核实,如发现所提交的资料不真实,招标人将视其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成交,其成交无效,若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2、采购文件请自行在网站上下载。

3、项目联系人:游工     联系电话:0591—88618847  

五、答疑截止时间

供应商若要求澄清采购文件,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后的 1个工作日内提出,招标人将随时解答。

六、响应文件的要求及递交

(1)响应文件要求:

1)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应使用附件响应文件模板规定的格式。

2)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其中:

①正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正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

②副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副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副本可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与正本保持一致(若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2)响应文件递交:

1)响应文件一式三份(正本1份,副本2份),分别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并密封加盖供应商公章。响应文件未密封完好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2)首次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2022年05月06日14:30时至15:00时,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第十三层02A单元),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七、开标评标时间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5月06日15:00(北京时间)

2、评标时间:开标后即开始评标。

3、地点: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第十三层02A单元)。

八、定标原则及办法

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2、协商小组将根据上述各项要求,对全部符合以上采购要求的供应商,进行友好协商,最终确定成交候选人。

3、供应商弄虚作假违规行为者,将作废标处理,并在我院未来的项目招标中被拒绝接受投标。

九、合同条款内容及签订

1、合同专用条款内容依照国家规范文本,合同通用条款内容解释依照国家规范文本(可略印)。

2、合同签订:成交供应商在接到成交通知后3天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

3、合同签订地点:福建省立医院(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街134号)。

十、付款方式与条件

合同签订后,招标人凭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发票及付款申请一次性付100%的合同款。

十一、其它要求:

本项目服务费按照福建省立医院2021-2023年度协议为准,以成交价为计算基数,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按1.5%计算后整体下浮30%计取,服务费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取。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以银行转账或现金形式缴至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账户,服务费缴纳账户信息:开户名: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福州江滨路支行, 账号:7612110182600018475。

十二、其他未详尽事宜

依照国家政府采购有关规定。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docx 

 

                     招标人:福建省立医院

                     协助组织单位: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2022年0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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