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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立医院南北区污水处理站维修改造项目院内招标(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SL2022-17)

发布时间:2022-06-29  点击数:

福州华腾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省立医院(招标人)的委托,协助进行组织院内招标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招标项目概况和范围

1、项目名称:福建省立医院南北区污水处理站维修改造项目。

2、项目地点:福建省立医院(福州市东街134号)。

3、招标范围和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的主要技术参数及服务要求。

4、本项目预算金额:208,681.00元。

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4个日历天,具体工期与院方协商,要求不影响医院的正常工作。

6、服务(货物)一览表: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预算单价(元)

预算总金额(元)

服务

地点

包1

1-1

福建省立医院南北区污水处理站维修改造项目

1项

208681.00

208681.00

福州市东街134号

7、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二、主要的技术参数及服务要求

1、技术要求

★1.1、本项目采购的需求以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为准(详见附件1:工程量清单),供应商须严格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任何供应商报价随意修改工程量清单或者工程量清单漏项报价的行为等均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视为响应无效处理。注: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工程量按实结算。

1.2、供应商须提供项目负责人一名,该项目负责人具有:①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②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及持证人员由供应商单位缴纳的以响应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2、服务要求

2.1供应商必须保证采购的货物、材料为生产厂家的正规合格产品,并按正规销售渠道供货,投标货物、材料为全新原装未启封的。

2.2货物、材料的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2.3供应商务必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规定的,其中包括工程量清单在内的所有细则。

2.4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材料必须完全满足工程量清单的要求,招标人有权拒绝不符合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设备,并追究供应商的责任。

2.5如遇到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使用的标准与供应商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工程量清单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未尽事宜,由招标人与供应商协商确定。

2.6本项目质保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如遇紧急的保修事项,成交供 应商应在接到通知后4小时内到场处理。

2.7文明施工的要求:

①严禁在施工现场乱搭盖、乱占道,堆放材料的工棚严禁当作工人宿舍。施工中使用的材料应严禁随意堆放占道。确因场地条件所限,无法留出交通通道的应设立明显指示和警示标志,应疏导行人和车辆安全通行。

②施工中现场工人必须统一戴安全帽穿安全服,不得穿拖鞋,光脚、光膀子施工。施工管理人员必须统一着装、佩戴工作牌、戴好安全帽。

③施工用电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要求。其余有关施工安全文明的相关要求请参照《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标准》DBJ13-81-2006、《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10796-2006、《建筑安全文明工地文件选编(福建省建设厅)》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标准规范。

④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及政府相关部门要求,随时清理施工、生活现场,保持生产区、生活区的整洁,做到随时清运垃圾。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采购人有权现场监督成交供 应商文明施工情况,若出现违反规定的,按照每人/次100元处罚,从安全文明施工费中扣除)。

2.8清单核对:

①成交供应商应在确定成交之日(成交通知书的日期)起14天内向招标人提出工程量清单核对,并应在确定成交之日起28天内完成核对。

②核对后的清单工程量作为完成本项目的包干数量,相应总价即为合同价款,结算时按合同价款进行审核结算。

③未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4天内提出工程量清单核对的,视为默认招标时提供的全部工程量清单内容,合同价款不予调整。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是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能力承接本项目的国内企业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若是单位负责人参加磋商的可无须提供本函),(供应商应按照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详见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4)参加本项目响应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详见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详见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6)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明材料(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精神,A、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B、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由磋商审查小组在资格审查环节结束前对供应商进行信用信息查询;C、供应商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信用记录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其响应无效。D、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发现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③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7)供应商具备有效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8)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按照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供应商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类)。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按照响应文件格式规定提供,否则其响应无效。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9)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允许分包。

供应商应对响应文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招标人在授予合同之前有权对其响应文件资料进行核实,如发现所提交的资料不真实,招标人将视其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其成交无效,若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资格审查采用方式:开标后即开始评标。

3、供应商应对响应文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招标人在授予合同之前有权对其响应文件资料进行核实,如发现所提交的资料不真实,招标人将视其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成交,其成交无效,若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不采用电子磋商。

2、磋商文件请自行在网站上下载。

3、项目联系人:

招标单位联系人:余工       联系电话:0591-88216028

协助组织单位联系人:吴明珠    联系电话:0591-83300142-8005      

五、答疑截止时间

供应商若要求澄清磋商文件,应在获取磋商文件后的 1个工作日内提出,招标人将随时解答。

六、响应文件的要求及递交

(1)响应文件要求:

1)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应使用附件响应文件模板规定的格式。

2)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其中:

①正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正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

②副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副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副本可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与正本保持一致(若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2)响应文件递交:

1)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分别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并密封加盖供应商公章。响应文件未密封完好将导致磋商被拒绝。

2)首次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07月08日 下午14:30时至15:00时,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七、开标评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22年07月08日 下午15:00(北京时间)

2、评标时间:开标后即开始评标。

3、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36号花开富贵A区23层(福州华腾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八、磋商程序

1. 供应商首次提交响应文件

1.1供应商须编制由本须知第8条规定文件组成的响应文件一份,文件应用中文书写,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1.2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

1.3本次磋商项目报价使用货币为人民币。

1.4 首次提交响应文件须以书面形式提交。

2.磋商

2.1采购人根据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

2.2磋商小组负责具体磋商和评审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

2.2.1评审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

2.2.2评审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

2.2.3评审的依据是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2.2.4磋商小组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根据采购人的授权确定成交人。

2.2.5评审应遵守下列评审纪律:

①评审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统一对外发布。

②对采购人或供应商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③不得收受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供应商。若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④全体磋商小组成员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进行评审,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⑤评审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成交人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确定成交人后要服从评审报告。

※对违反评审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审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3.1 在进入磋商阶段之前,磋商小组将依据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审查其合法资格、财务和履约能力等。如果供应商无资格履行合同,其所提交的响应文件无效。

3.2 磋商小组还将确定每一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没有实质性响应的文件将不进入磋商阶段。

3.3 磋商小组将邀请通过审查、且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至磋商现场进行磋商。

3.4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3.5在磋商过程中若发现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料为虚假资料的,其响应文件无效。

4.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

4.1 按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蹉商完毕后提交最后磋商报价,确定成交候选人时以最终报价为准。

4.2 最后提交的报价及有关说明和资料须以书面形式(不包括电子邮件、传真等)提交,并且须供应商签名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4.3 只有资格审查和实质性响应审查均合格且按规定提交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才能参加综合评分。

九、定标原则

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2、评审标准和方法:

磋商小组与报价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采取现场讲解及答疑的方式,其中讲解及答疑时间不超过15分钟。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并按合同包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人,确定一名成交人,具体评审标准和方法详见本磋商文件响应章节。

3、响应文件无效条款(不满足即为无效响应的实质性条款)及废标条款: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各章节,请各供应商认真查看对照。

3.1、供应商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无效(不满足即为无效报价的实质性条款)处理:

①未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资格标准及“三、供应商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②供应商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不合格的;

3.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废标处理:

①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②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③供应商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

④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供应商之间有相互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者,将作废标处理,并在我院未来的项目招标中被拒绝接受投标。

十、响应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1.响应文件的初审

对所有供应商的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评议过程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有关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一供应商或与上述磋商工作无关的人员。

对响应描述和证明材料不一致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供应商进行书面澄清,并以不利于供应商的内容为准进行评审。供应商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按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供应商未按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响应描述、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磋商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供应商任何试图影响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评估、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都将导致其响应文件无效。

1.1磋商小组将对响应文件进行检查,以确定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文件是否已正确签署。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涉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

1.2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2)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如果供应商不接受按上述方法对响应文件中的算术错误进行更正,其响应文件无效。

1.3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3.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对响应文件详细评估之前,磋商小组将依据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项所述的资格标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具备磋商资格。如果供应商不具备磋商资格,不满足磋商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其响应文件无效。

1.3.2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磋商小组还将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符合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实质性偏离是指:(1)实质性影响合同的范围、质量和履行;(2)实质性违背磋商文件,限制了招标人的权利和成交人合同项下的义务;(3)不公正地影响了其它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对没有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将不进行评估,其响应文件无效。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响应文件也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其响应文件无效:

(1)磋商文件中涉及“响应文件无效”的条款;

(2)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磋商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3)响应文件有效期经磋商小组指出后仍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4)响应内容与磋商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

(5)供应商提交的是可选择的报价;

(6)一个供应商不止投一个标的;

(7)响应文件组成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8)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9)供应商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10)供应商存在串通报价行为的;

(11)交货期、服务期和付款方式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12)未满足磋商文件规定资格标准的;

(13)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磋商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但不能合理说明原因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14)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

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

2.磋商文件的修改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范本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名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磋商结束后,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3.比较与评价

3.1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磋商小组评估以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原则。

3.2 对漏(缺)报项的处理:磋商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漏(缺)报的视同已含在报价总价中。但在评估时取有效供应商该项最高报价加入评估价进行评估。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估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估价评议。

3.3 若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磋商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应按磋商小组要求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其响应文件无效。

3.4 在磋商期间,若出现符合本须知规定的所有条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情形的,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终止,发布项目终止公告,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5评审标准和办法

3.5.1本项目合同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人,确认一名成交人。

3.5.2磋商小组将对通过资格及符合性检查的各合格供应商根据以下标准和方法进行评估。评分将按技术商务、报价部分分别进行,计算出各合格磋商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磋商小组按最终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各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人。若有相同的最高得分,则其中报价总价低的供应商将被排序在前;若有相同的最高得分且报价相同的,则按技术部分得分从高到低顺序进行排列,技术部分得分最高的供应商将被排序在前。

总分100分,各部分评分分值分布如下:

A:技术部分评分               满分72分

B:商务部分评分               满分18分

C:报价部分评分               满分10分

D:政策性优惠

A:技术部分评分(满分72分):

第一阶段:技术商务部分(A: 技术、B:商务)

供应商技术部分(A项)得分低于50%者(即:少于36分)将视为技术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按无效标处理。

序号

评分项目

评分标准

分值

A1

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情况

 

根据各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中“技术和服务要求”的逐项响应承诺等方面情况由磋商小组进行评议(需提供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供应商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全部满足磋商文件中“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得39.2分;标注“★”号的技术参数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负偏离的按无效响应处理;未标注“★”号的技术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2.8分,共计14项】,磋商小组将按照上述评分标准计算供应商的技术指标得分。(满分39.2分)

39.2

A2

整改技术方案

根据各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定的整改技术方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降低运行成本的问题、方案是否有成功先例、环保、防火、安全隐患等情况,由磋商小组进行评议:①方案内容详实、完整性、针对性强的得2.8分;②方案内容较合理、针对性较强的得1.8分;③方案不完整、针对性一般的得1分;④未提供的得0分。

2.8

A3

重点难点分析

根据各供应商针对项目现场实际情况对本项目实施的重点和难点进行分析,并提出可行有效的解决方案,方案设计与项目要求的符合性、专业技术水平等情况进行评分:①方案分析全面、合理性强、针对性强的得3分;②方案分析较合理、具有针对性的得2分;③方案分析不全面、合理性一般的得1分;④未提供的得0分。

3

A4

工作进度控制

根据各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工作进度控制计划,由磋商小组进行评议:①计划的内容阐述详细完整、可行性强的得3分;②计划的内容部分阐述详细、具有针对性的得2分;③计划的内容阐述简短、实施性一般的得1分;④未提供或不合理的得0分。

3

A5

安全保证措施及施工方案

根据各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安全保证措施及施工方案,由磋商小组进行评议:①方案内容阐述详细完整、可行性强的得3分;②方案内容部分阐述详细、具有针对性的得2分;③方案内容阐述简短、可操作性一般的得1分;④未提供或不合理的得0分。

3

A6

质量保证措施方案

根据各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质量保证措施方案,由磋商小组进行评议:①方案内容阐述详细完整、可行性强的得3分;②方案内容部分阐述详细、具有针对性的得2分;③方案内容阐述简短、可操作性一般的得1分;④未提供或不合理的得0分。

3

A7

文明施工方案

各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情况提供文明施工方案,由磋商小组进行评议:①方案内容阐述详细完整、可行性强的得3分;②方案内容部分阐述详细、具有针对性的得2分;③方案内容阐述简短、可操作性一般的得1分。

3

A8

项目掌握情况

根据各供应商对本项目现场实际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由磋商小组进行评议:①内容阐述详细完整、实际情况符合的得3分;②内容部分阐述详细或实际情况比较符合的得2分;③内容部分阐述不完整,具有一定的针对性的得1分,未提供或不合理的不得分。

3

A9

技术负责人

根据各供应商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需同时具有:①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②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③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须提供以上证书复印件,及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任一月的在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人员不得重复兼任,满足该条件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3

A10

人员组织架构合理性

根据各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拟定的人员组织架构(包括但不限于组织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等)方案由磋商小组进行评议:①组织架构方案内容阐述详细完整、分工及职责明确强、可行性强的得3分;②组织架构方案内容部分阐述详细、具有针对性的得2分;③组织架构方案内容阐述简短、可操作性一般的得1分;④未提供或不合理的得0分。

3

A11

应急方案情况

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的应急方案情况(即在正常情况下,发生了一些突发情况,供应商承诺哪些应急措施)由磋商小组进行评议:①供应商所提供的方案完全符合本项目需求,针对性强的得3分;②方案较符合本项目需求,部分具有针对性的得2分;③方案不够完整、不够合理可行,针对性弱的得1分,其他情况或未提供本项不得分。

3

A12

疫情防控措施方案

根据各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疫情防控措施方案情况,由措施小组进行评分:①方案制定的执行力强、针对性强的得3分;②方案制定执行力较强、针对性较好的得2.8分;③方案制定简单,且具有一定针对性的得2.5分;其他情况或未提供本项不得分。

3

技术部分得分=A1+A2+A3+A4+A5+A6+A7+A8+A9+A10+A11+A12。

 

(二)商务部分评分(B)   满分 18分

 

序号

评标项目

评标方法描述

评标分值

B1

认证证书情况

根据各供应商同时具备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满分3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及该证书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网页界面并注明网址,提供不完整或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满分3分)

3

B2

业绩情况

根据各供应商提供2018年至本项目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污废水治理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完整业绩材料的得1分,满分3分。【业绩材料中需含中标(成交)公告(提供相关政府网站中标(成交)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未同时提供以上各项证明材料的,该项业绩不给予计分】(满分3分)

3

B3

满意度情况

根据各供应商提供从2018年1月1日起-至今服务的单位与本项目类似服务项目的满意度评价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一项评价为“满意”或“优秀”等相关表扬肯定的得1分,满分3分,供应商需提供加盖使用方单位公章的服务评价表等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与本项无关内容的不得分。(相同单位的不重复计算或与业绩情况提供同项目的不得分)(满分3分)

3

B4

无不良合同履行记录情况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所承接类似项目无不良合同履行记录情况,由磋商小组进行评分,供应商声明所承接类似项目无不良合同履行记录(被取消或者终止合同)情况的得3分,供应商需提供类似项目无不良合同履行记录声明函并加盖其单位公章(格式自拟),未提供或提供内容与本项要求不符的不得分。(满分3分)

3

B5

工期承诺情况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工期承诺情况由磋商小组进行评分,在满足本项目工期的基础上,提前1天完成工期的得1分;提前2天完成工期的得2分;提前3天及以上完成工期的得3分;其余不得分,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未提供的不得分。(满分3分)

3

B6

应急响应时效承诺情况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应急响应时效承诺情况由磋商小组进行评分,供应商承诺对于应急突发问题,可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3小时内到达招标方解决实际问题得3分,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5小时内到达招标方解决实际问题的得1.5分,其余不得分,供应商需提

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未提供的不得分。

(满分3分)

3

商务部分得分=B1+B2+B3+B4+B4+B5+B6。

C:报价部分评分(满分10分)

按合同包对各供应商的报价进行数字校核,称为报价评标价。

各供应商的价格得分按以下方式得出

A=(H/Hn)×Q×100

A:供应商报价得分

Hn:各供应商报价即报价评标价

H:评标基准价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

Q:价格权值: Q=10%

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

各评委评分算术平均值为最终得分,并取小数点后的2位数。

D:政策性优惠:无

十一、合同条款内容及签订

1、合同专用条款内容依照国家规范文本,合同通用条款内容解释依照国家规范文本(可略印)。

2、合同签订:成交人在接到成交通知后3天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

3、合同签订地点:福建省立医院(福建省福州市东街134号)。

十二、付款方式与条件

工程竣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80%,乙方申报竣工结算,经甲方审计部门审核后,支付至审定价款的97%,剩余3%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支付。

十三、其它要求:

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福建省立医院2021-2023年度协议为准,以成交价为计算基数,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按1.5%计算后整体下浮30%计取,服务费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取。服务费以银行转账形式缴至福州华腾招标有限公司账户。

十四、其他未详尽事宜

依照国家政府采购有关规定。

附件:附件1:【工程量】福建省立医院南北区污水处理站维修改造项目.xlsx

   附件2:【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福建省立医院南北区污水处理站维修改造项目.doc

   响应文件格式(磋商版).docx

 

 

                   招标人:福建省立医院

              协助组织单位:福州华腾招标有限公司

                    2022年0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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