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建省立医院(招标人)的委托,协助进行组织院内招标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招标项目概况和范围
1、项目名称:福建省立医院血液透析设备及透析用水处理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2、服务地点:福建省立医院(福州市东街134号)。
3、招标范围和内容:详见本项目内容及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
4、本项目预算金额:25.5万元。
5、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6、服务(货物)一览表:
合同包 | 采购标的 | 数量 | 预算单价(元) | 预算总金额(元) | 供货地点 |
包1 | 血液透析设备及透析用水处理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 1项 | 255,000.00 | 255,000.00 | 福州市东街134号 |
7、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于合同包1。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详见采购文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是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能力承接本项目的国内企业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若是单位负责人参加谈判的可无须提供本函),(供应商应按照“响应文件格式”);
(3)企业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者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6)参加本项目响应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详见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8)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明材料(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精神,供应商须提供在谈判公告发布后、响应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明材料(打印件或截图),在评标时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打印各供应商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与其他谈判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9)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10)供应商须提供廉洁承诺书(详见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11)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不允许分包。
供应商应对响应文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招标人在授予合同之前有权对其响应文件资料进行核实,如发现所提交的资料不真实,招标人将视其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其成交无效,若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资格审查采用方式:截标后即开始评审。
3、供应商应对响应文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招标人在授予合同之前有权对其响应文件资料进行核实,如发现所提交的资料不真实,招标人将视其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成交,其成交无效,若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1、本谈判项目不采用电子谈判。
2、谈判文件:每套100元,若邮寄或电子文档,需另加50元,谈判文件售出一概不退。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未报名或未购买谈判文件的参与者将被拒绝。供应商可直接到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谈判文件,若有异地购买谈判文件者,以对公转账汇款,但须在汇款凭证中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同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网银转账截图)、供应商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拟报名合同包号等信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招标公司电子信箱(FXZB178@163.com),以便确认相应项目的报名登记并为供应商办理后续谈判文件发送事宜。
3、谈判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0月8日-10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4、项目联系人:
招标单位联系人:程乾 联系电话:0591-88216047
协助组织单位联系人:陈怡 联系电话:0591-87278256
五、开标评标时间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8日下午15:00 (北京时间)
2、谈判时间:截标后即开始评审。
3、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楼11层。
六、其他未详尽事宜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七、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户
购买公开招标文件及招标服务费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总行营业部 | |
账号:1170 1010 0100 0032 02 |
招标人:福建省立医院
协助组织单位: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