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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发布施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方案》

发布时间:2005-07-25 00:00  点击数:

日前医务部下发通知,正式施行《福建省立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方案》,并要求临床医务人员认真学习,切实贯彻执行。 

《指导方案》由医务部组织有关专家共同制定完成,共分四部分:一是“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二是“医院对临床抗菌药物使用的管理”,三是“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原则”,四是“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与督查”,分别就细菌性感染的抗菌治疗原则、预防应用抗菌药物原则、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等进行了阐述并提出了要求,以指导医师规范使用抗菌药物,提高感染性疾病的抗菌治疗水平,防止滥用抗菌药物,减缓细菌耐药发生的速度和几率。 

由于各临床科室在用药习惯和用药种类上有一定差异,加之患者间的个体差异,因此《指导方案》只作为医师应用抗菌药物的指导性而非强制性要求。医师在实践中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指导方案》确定的原则进行合理选择。 

《指导方案》是我院首次制定的全面、系统的针对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指导性文件,医务部要求各临床科室要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1.各科室应组织医务人员认真学习《指导方案》,通过学习强化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意识,并结合科室实际情况严格执行。2.《指导方案》于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医院将组织专家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

3. 抗菌药物的临床使用不断发展,新的抗菌药物不断出现,耐药菌株不断变化,对抗菌药物的作用机理和细菌的耐药机制的认识也在不断地提高,《指导方案》将会根据这些变化及时进行修订,请临床医务人员在实施中提出宝贵意见。

抗肿瘤辅助药物临床应用指导方案也正在制定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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