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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出台加强门诊管理的有关规定

发布时间:2008-12-05 00:00  点击数:

最近,院门诊部制定出台了加强门诊管理的有关规定,具体规定如下:

一、门诊考勤方面:

1.每位出诊医生无故停诊一次扣科室管理分2分、个人300元。若确有特殊原因无法出门诊者,需提前三天填写停诊申请表,并指定好相应职称人员替换,经科主任同意签字并报门诊部同意方可。每月不得超过三次。

2.每位出诊医生出门诊必须及时到岗,不得迟到。每迟到一次扣科室管理分1分、个人100元。

3.出诊医生不得无故提前离岗,每发生一次,扣科室管理分1分、个人100元。

以上情况门诊部将每天检查,每月院内通报一次。

二、门诊质量方面

1.门诊病历应根据省卫生厅病历书写规范做到各项内容完整,书写规范,记录准确真实。每发现不合格病历一份,扣科室管理分1分。

2.门诊医技检查要求做到合理,并在三次门诊内予以确诊。对未能在三次门诊内确诊者需及时采取会诊等措施。发现不合格者扣科室管理分1分。

3.门诊处方要符合规范,首选药要恰当、合理;剂量正确并无配伍禁忌;用法正确;无大处方现象。违反此规定,发现1例扣科室管理分2分、个人300元。

4.门诊各种手术要有明确适应症,规范手术程序,记录准确。违反此规定,扣科室管理分2分。

以上情况门诊部将会同医务部等相关部门定期检查,每季度院内通报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