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作为全国首批、全省唯一入选国家疾病分类代码(ICD-11)应用的综合性医院,代表福建省试点单位对整个试点工作的开展做汇报总结,完成了试点工作任务。
国际疾病分类(ICD)是世界卫生组织制定颁布的、国际统一的疾病分类标准,是各国政府在医疗、管理、教学和科研及制定政策中关于疾病分类的规范性标准,也是全球卫生健康领域具有权威性的基础和通用标准之一。2022年初,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开展国际疾病分类代码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公布了国际疾病分类第11次修订本中文版应用试点医院。
我院作为试点医院,在院领导的高度重视下,精心组织,密切配合,积极推动此项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开展,成立了以医务、病案、信息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小组。病案室组织全体编码员参加网络直播培训课程并顺利通过由WHO国际分类家族中国合作中心(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组织的ICD-11试点编码考试。信息管理中心经过反复协调测试,ICD-11编码工具顺利嵌入院内电子病历系统。由于ICD-11颗粒度十分精细,每份病历编码时间平均增加了五分钟左右,工作量较以往翻了一番,编码员们放弃了节假日,连续加班加点,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约1.5万份病历的ICD-10与ICD-11双编码工作,诊断数量共153802条,及时将测试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汇报国家病案质控中心,并提出实施结构化诊断改造等建议。
作为福建省病案质量控制中心挂靠单位,此次顺利完成国家首批ICD-11试点工作,为今后全省顺利推进ICD-11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标志着我院病案管理工作达到国内先进、省内领先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