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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将院区内楼宇进行编号

发布时间:2009-08-01 00:00  点击数:

 

为做好标识引导、方便病人就诊,我院将院区内楼宇进行编号:1号楼——省急救中心大楼;2号楼——门诊大楼;3号楼——医技综合大楼;5号楼——旧办公楼;6号楼——新心血管病研究所大楼;7号楼——华侨病房楼;8号楼——科研周转楼;9号楼——药厂大楼;10号楼——影像楼。同时将按需张贴全院平面布局图标和各楼宇科室分布图。(院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