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院在充分总结全院临床医疗经验,广泛征求各临床手术科室意见的基础上,参照当今医学发展趋势,遵循科学、合理、安全的原则,制定下发了《福建省立医院手术分类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一步规范全院临床手术科室的医疗行为,提高手术质量,从而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
根据手术分类管理规定,全院手术为普通手术、特殊手术。普通手术分为四类:⑴一类手术:过程简单、技术难度低的常见小手术;⑵二类手术:过程不复杂、技术难度不高的中等类手术;⑶三类手术:过程较复杂、技术有相当难度的重大手术;⑷四类手术:过程复杂、技术难度高的手术。
凡属下列之一的可视作特殊手术:⑴被手术者系外宾、侨胞、港、澳、台同胞的;⑵被手术者系特殊监管对象、甲、乙类传染病人和保健对象如高级干部、著名专家、学者、知名人士及民主党派负责人等;⑶各种原因导致毁容或致残的;⑷可能引起司法纠纷的;⑸同一病人24小时内需再次手术的;⑹术前已知手术、麻醉风险极高、预后差的;⑺外院医师应邀来院参加手术的;⑻器官移植术;⑼新开展的手术及科研项目手术。
《规定》明确了各级医师担任手术的范围:
1.低年资住院医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3年以内):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担任一类手术的术者。
2.高年资住院医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3年以上):可担任一类手术的术者,在熟练掌握一类手术的基础上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担任二类手术的术者。
3.主治医师:可担任二类手术的术者,在熟练掌握二类手术的基础上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担任三类手术的术者。
4.副主任医师:可担任三类手术和特殊手术的术者,在熟练掌握三类手术的基础上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担任四类手术的术者。并参与本治疗组三类及三类以下手术方案的制定和开展。
5.主任医师:可担任四类手术和特殊手术的术者。负责本治疗组各类别手术方案的制定和开展。
《规定》中还明确了普外科、泌尿外科、骨科、妇产科、心外科等全院所有手术科室的具体手术分类标准。
2005.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