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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高血压病和糖尿病的门诊用药及诊疗项目范围

发布时间:2006-02-13 00:00  点击数:

福建省医保中心对门诊特殊病种高血压病和糖尿病的门诊用药及诊疗项目范围给予专门规定,使用以下新版药品目录及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范围者,方符合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政策。 

一、高血压病的门诊用药及诊疗项目范围 

1.用药目录 

西药:12.4脑血管病用药、16循环系统药物、17.1利尿药、17.2脱水药、18.2抗凝血药及溶栓药、18.6抗血小板药。 

中成药:1.11祛瘀剂、1.14.2平肝熄风、1.14.3平肝潜阳、1.15.4化瘀祛湿、1.15.5消肿利水、1.16化浊降脂。 

2.诊疗项目范围 

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综合医疗服务类;医技诊疗类。 

二、糖尿病的门诊用药及诊疗项目范围 

西药:6.1维生素类、8.5胰岛素及其他影响血糖药物、 12.4脑血管病用药、16循环系统药物、17.1利尿药、17.2脱水药、18.2抗凝血药及溶栓药、18.6抗血小板药、20.2眼科用药。 

中成药:1.8.7益气养阴、1.11祛瘀剂、1.14.2平肝熄风、1.14.3平肝潜阳、1.15.4化瘀祛湿、1.15.5消肿利水、1.16化浊降脂。 

3.诊疗项目范围 

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综合医疗服务类;医技诊疗类。 

使用以上项目之外者,由参保个人负担。(医保办) 

2006.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