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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积极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

发布时间:2008-09-24 00:00  点击数:


近日,参加全省卫生系统纠风暨预防腐败工作会议的60余位代表在我院进行了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的现场调研。党委副书记林家禄同志代表医院就我院在建立完善机制,积极开展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方面向各位与会代表作了汇报。会后代表们和我院审计、总务、设备等相关科室的负责人就开展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的经验和心得进行了现场交流,得到与会代表的积极肯定。

去年初,根据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卫生系统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省卫生厅下发了《福建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卫生系统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该文件对卫生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的范围和方式进行了规定,卫生系统的公共资源应进行市场化配置主要有八个方面:1.全省县级以上公立医疗卫生单位的药品、卫生材料、试剂、疫苗采购;2.政府采购项目、标准以外的医用仪器设备、科研设备、电教设备、办公设备、实验用品、大宗印刷品、后勤物资、服装订制等物资采购;3.对外承包经营的食堂、店面、宾馆(招待所)、交通工具等服务设备设施;4.对外实行社会企业化管理的绿化、保安、保洁等物业管理项目;5.需要选择商业保险的项目,如医疗保险、院方责任保险、公务车辆保险等;6.国有企业的股权转让;7.多余公房租赁、户外广告位置使用;8.卫生系统其他属于法律法规许可,具有经营效益,易于滋生违法违纪违规问题的公共资源配置项目。

除以上八个方面要加以重点推进外,卫生系统的基建工程和修缮项目、政府采购项目、闲置资产的处置(出售、转让)以及卫生系统土地使用权转为商业用途的项目,其市场化配置工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其配置方式主要经过科学合理的程序,运用价格调节的手段,根据公共资源的不同形态和特点,通过依法采取公开招标、拍卖、挂牌和单位内部招标等公平竞争的配置方式。其中,公开招标、拍卖应作为主要的配置方式;对单位内部招标的项目要严格审批,加强监督;按规定必须进入有形市场的项目,必须进场交易。

去年以来,根据省纪委、省监察厅、省卫生厅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的要求,我院班子极为重视,从加强行风建设的高度,认真学习文件,提高思想认识,明确有关部门贯彻依法、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精心组织、建章立制、规范运作,要尽快建立起初步符合全省要求、结合省立实际的卫生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体系。目前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建立健全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的工作机制;二是分门别类,规范运作,逐项落实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的工作要求;三是强化监督,开拓创新,确保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落到实处。重点在政府采购项目、标准以外的医用仪器设备、科研设备、电教设备,加上设备、实验用品、按后勤物资等物资项目的市场配置工作以及基建修缮项目的市场化配置工作。通过一年多的努力,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有:1.对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的认识逐步深化。2.对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不断扩大。3.对医院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医院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后的利用率、质量、效果等都有一定的提高。(王秋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