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
根据我市医保业务发展需要,我中心将于2017年1月31日零时至2月4日24时(5天)关闭信息网络管理系统,进行信息系统主机、存储和数据库升级工作,届时请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暂停受理参保人员医疗费用刷卡结算。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请各定点单位务必于1月31日前根据《关于医保数据库配置文件修改有关问题的通知》(榕医管文[2017]2号)要求做好tns配置的修改工作,以免影响升级后的即时刷卡结算工作;修改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加入QQ群请工程师协助。QQ群:296036327 (医院);346034004(药店)。
二、参保人员停机期间发生的门(急)诊、危重病抢救等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可于2017年2月28日前持社会保障卡、身份证原件、就诊病历资料(原件、复印件)、医疗费用清单(加盖医院章)、有效收费单据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结算。
参保人员停机期间办理出院结算,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可于2017年2月28日前持社会保障卡、身份证原件、住院长(短)期医嘱单(加盖医院章)、出院小结(加盖医院章)、医疗费用清单(加盖医院章)、有效收费单据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结算。
三、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接到此通知后应在本单位醒目位置张贴告示。
四、本次停机不涉及新农合信息系统,新农合参合人员可照常即时结算。
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17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