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168号(关于印发《福建省立医院优秀人才培养规划(2014-2016)》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2-25 21:14  点击数:


 

省立院科〔2014〕168号

 

关于印发《福建省立医院优秀人才

培养规划(2014-2016)》的通知

 

 

各处(科)室:

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将《福建省立医院优秀人才培养规划(2014-2016)》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福建省立医院优秀人才培养规划(2014-2016年)

 

福建省立医院

2014年6月10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福建省立医院办公室 2014年6月10日印发

校对:陈懋

福建省立医院优秀人才培养规划

2014-2016年)

 

第一部分 总体建设目标

打造国内先进、省内领先的一流综合性医院,以科学发展观全面、系统地研究世界一流学科的建设规律和发展趋势,培养一流人才,将人才培养与中心实验室建设等紧密结合,统筹规划,实现各项资源的相互支撑及全面协调发展,为医院可持续全面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和环境。

第二部分 规划方案

入选对象须和医院签定培养合同,医院成立人才培养领导小组将对其进行目标考核,评估考核的重点是学术技术水平、实际工作能力、学术地位与医、教、研工作业绩及培养经费使用情况。该计划时间共三年,预算经费260万元。

一、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培养

(一)申报条件  

1. 医德考评合格

2. 五年内至少有一次年度考核优秀

3. 获博士学位或硕博导

4. 获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前4名,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前2名)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刊物发表论著一篇以上(含一篇)或以第一完成人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部级科研基金或福建省科技重点计划资助一项以上(含一项)。

5. 英语水平达到六级或通过国家出国人员英语考试。

6. 年龄小于或等于50周岁;

7. 符合医院学科发展需要。

(二)培养方式

1. 送美国医学院排名前100名大学或美国医院排名前100名医院担任访问学者或从事博士后工作一年(美国医学院排名和医院排名以US News排名为准)。

(三)培养经费

1.培养10名,每名访问学者每年培养费9万元人民币,共计90万元人民币。

(四)考核要求

1.回国前必须完成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一篇署名福建省立医院或福建医科大学省立临床医学院的SCI文章(至少已投稿)。如为参加临床交流,文章非强制性要求,但为加分条件。

2. 回国后,向院领导班子汇报,由院领导评分,根据得分情况,决定是否合格。院长有主要领导加权分。

3.如果考核不合格,需自付三分之一培养经费;并取消省级、厅级和院级各类基金申报资格三年,只允许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二、学术骨干后备人选或优秀青年医师培养

(一)申报条件

1. 申报当年1月1日年龄未满40周岁

2.医德考评合格

3.五年内至少有一次年度考核优秀

4.获硕士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

5.以第一作者在CSCD刊物发表论著一篇以上(含一篇)或以第一完成人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或福建省科技重点计划资助或福建省卫生厅医学创新基金或福建省卫生厅青年基金一项以上(含一项)。

6. 具有发展前景的前瞻性科研项目。

(二)培养方式

资助标准4万元/人,3年为一周期,经费用于科研项目。

(三)培养经费

资助30名,共计120万元人民币。

(四)考核要求

三年内必须以第一作者发表一篇署名福建省立医院或福建医科大学省立临床医学院的中华系列文章。如果不能完成任务,则取消省级、厅级和院级各类基金申报资格三年,仅允许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三、福建省立医院重点项目

(一)申报条件

1. 医德考评合格

2.五年内至少有一次年度考核优秀

3.获博士学位或硕博导

4.获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前4名,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前2名)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刊物发表论著一篇以上(含一篇)或以第一完成人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或福建省科技重点计划资助一项以上(含一项)。本条中所述基金资助项目需已完成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