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立院党〔2017〕2号
福建省立医院党委关于做好2016年度
述职述责述廉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处(科)室、病区:
根据《中共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党组关于做好2016年度直属单位和机关处室主要负责人述职述责述廉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闽卫党〔2017〕3号)、《中共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机关委员会转发省直机关工委关于做好2016年度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闽卫委直党〔2016〕66号)要求,现就2016年度各处(科)室、病区主要负责人(支部书记)开展述职述责述廉评议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述职述责述廉评议考核的范围和方式
范围:各处(科)室、病区主要负责人(党支部书记)。
方式:参照省卫生计生委直属单位和机关处室主要负责人述职方法,安排15名处(科)室、病区主要负责人(党支部书记)进行会议述职述责述廉,其他处(科)室、病区主要负责人(党支部书记)书面述职述责述廉。在述职述责述廉评议会议上统一接受民主测评。非中共党员的处(科)室、病区主要负责人需要参加述职述廉。
二、述职述责述廉评议考核的主要内容
2016年度述职述责述廉评议考核,重点围绕贯彻中央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省委省政府卫生计生工作部署,以及省直机关工委关于基层党建工作部署要求进行。内容主要包括:(1)履行抓党建工作责任情况,发挥基层党组织工作和党员作用、完成2016年度中心各项工作情况;(2)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执行廉洁纪律情况;(3)“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及重点任务(基层组织换届、党费收缴补交等)完成情况;(4)落实《准则》、《条例》、“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和基础工作(党内民主、组织生活会,党支部工作规则、会议记录,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廉洁自律教育等)情况;(5)推进创新性工作情况,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创造性开展基层党建工作的特色做法和经验;(6)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思路措施。
三、述职述责述廉评议考核的方法步骤
述职述责述廉评议考核在2017年1月开始启动,2017年2月20日前全面完成。
1.全面梳理盘点工作。参加述职述责述廉的各处(科)室、病区主要负责人(党支部书记),要认真学习领会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贯彻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对照年度工作计划措施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对处(科)室、病区中心工作和党建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梳理盘点,抓紧解决尚未完成的任务,持续推动工作落实。
2.认真撰写述职报告。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和年度工作任务,围绕述职述责述廉评议重点内容,全面总结完成中心工作、履行抓基层党建主体责任、遵守党风廉政规定情况,认真撰写述职述责述廉报告。报告要突出亮点特色,突出工作创新,突出问题导向,突出改进措施,真正把自己摆进去,坚持实事求是,注重用数据、事例说话,防止只讲工作情况、不讲个人履责述廉情况,防止虚、空、飘。
述职述责述廉报告控制在2500字以内。各处(科)室、病区主要负责人(党支部书记)述职述责述廉报告请于2017年2月15日前分别报送到医院人力资源处、党办。
3.开好述职述责述廉评议会。初定2017年2月20日,以院党委扩大会议形式,听取15名处(科)室、病区主要负责人(党支部书记)述职述责述廉情况汇报(其余书面述职)。参加评议会的人员包括:院领导、处(科)室、病区主要负责人(党支部书记)。评议会上,将组织参会人员进行现场测评。
4.强化结果运用。医院人力资源处、党办将根据述职述责述廉评议情况,结合平时调研、督查、检查等情况,对临床医技科室、行政职能科室主要负责人(党支部书记)抓各项工作情况形成综合评价意见,并按“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作出总体评价,报院党委研究后,向本人反馈,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写入个人年度考核评价。把完成年度中心工作、履行抓党建和廉政主体责任、遵守廉洁自律情况作为评先评优、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综合评价为“好”的,年度考核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对综合评价为“一般”“差”的,要进行约谈、限期整改,情况严重的要进行问责。
5.抓好整改落实。认真梳理分析自己查摆、上级点评、群众评议和综合评价意见指出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逐项抓好整改落实;被进行约谈、限期整改的处(科)室、病区,要在一个月内向院党委专题报送整改落实情况。院党委将对照清单,定期督查检查,通报整改落实情况,防止一述了之。
中共福建省立医院委员会
2017年1月20日
福建省立医院党委办公室 2017年1月2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