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福建省临床、口腔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工作的通知”(http://fujian.wsglw.net/web/NewsShow.aspx?news_id=cda786e2-32f6-42fc-b77b-a7b500dfb5c2),本年度我院的培训招生工作于8月启动。报名采用网上申报方式,请登录福建省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网(http://fujian.wsglw.net/)提交个人信息。
报名时间与登录路径为:
(1)“单位人”和本省“社会人”报名人员于2017年8月1日8:00至8月10日24:00,在福建省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网首页“立即注册”处注册后,从“培训学员入口”处登录进入“学员报名”模块报名。
(2)外省生源的“社会人” 报名人员、已取得全科医学相关培训证书的“基层全科医生”于2017年7月25日8:00至8月1日24:00在福建省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网首页“外省生源‘社会人’、全科定向生培训报名注册入口”注册并选择所对应人员类别后,从“培训学员入口”处登录进入“学员报名”模块报名。
我院1993年起,即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2003年起,作为试点单位接收社会人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2009年起,作为福建省乡镇卫生医师培训定点单位,接收培训学员;2010年,成为第一批福建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2014年,成为首批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2015年,成为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示范基地。带教师资雄厚,经验丰富,可全面接收全省培训学员(含单位人和社会人)。儿科、全科医学基地优先招录。
2017年我院招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基地如下:内科、外科、外科(神经外科方向)、妇产科、儿科、急诊科、神经内科、皮肤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儿外科、康复、医学科、麻醉科、放射科、超声医学科、核医学科、病理科、口腔科、全科医学科、医学检验科、放射肿瘤科。各专科招生计划见福建省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网。
我院第一志愿招考时间暂定为8月14日-16日,具体时间请关注后续通知。
欢迎培训学员报考我院规范化培训基地。如有疑问,欢迎咨询(继教办电话:0591-88216320,88216022)。
福建省立医院继教办
2017年7月
附件一:网络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
报考者请登录福建省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网(fujian.wsglw.net),如实及时提交个人信息、填报志愿及身份证正面、毕业证、学位证、医师资格证、同意函、解约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数码拍摄照片(jpg格式,规格2M以下)。未如实提交个人信息及逾期未提交合格身份证扫描件或数码拍摄照片的报考者将无法进入招生程序。
(1)“单位人”和本省“社会人”报名人员于2017年8月1日8:00至8月10日24:00,在福建省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网首页“立即注册”处注册后,从“培训学员入口”处登录进入“学员报名”模块报名。
(2)外省生源的“社会人” 报名人员、已取得全科医学相关培训证书的“基层全科医生”于2017年7月25日8:00至8月1日24:00在福建省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网首页“外省生源‘社会人’、全科定向生培训报名注册入口”注册并选择所对应人员类别后,从“培训学员入口”处登录进入“学员报名”模块报名。
返回主页面,账号、密码登陆,进入学员报名模块,填写界面共有个人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志愿申报四个大项目,每个大项点击“修改”进行数据录入。建议每个栏目尽可能均要填写。
2.注意事项:
(1)根据《福建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外省生源“社会人”为:福建省外(或海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类专业毕业,且非福建省户籍的未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中国大陆公民。
(2)2016年7月1日起,因调整培训专业退出培训的人员再次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前需与省卫计委科教处电话联系并传真提交书面申请书,经审核后方可重新注册。
(3)注册账户时,请慎重选择学员类型(单位人或社会人,不可更改),填写注册信息。系统生成账号号码。以“单位人”类型报名的学员,在填写界面填写所在单位和单位所在卫生局,如省属单位选送人员所在卫生局选择“省属单位”。
(4)上传的学员照片为个人证件照;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需上传,学位证书上传键在输入证书号后显示。所有上传照片<2M。如尚未领取到学位证书的人员,可暂不填学位证书号码。
(5)银行卡号一栏暂不填。
附件二:培训基地报名参考
福建省临床、口腔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对应 | |||
类别 | 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申报专业 |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 | 备注 |
临床 | 内科二级申报专业(神经内科除外) | 内科 | |
神经内科 | 神经内科 | ||
外科二级申报专业(小儿外科除外) | 外科 | ||
神经外科 | 外科或外科(神经外科方向) | 2017年新设专业 | |
小儿外科 | 儿外科 | ||
麻醉、疼痛学 | 麻醉科 | ||
妇产科 | 妇产科 | ||
计划生育 | 妇产科 | ||
儿科 | 儿科 | ||
眼科 | 眼科 | ||
耳鼻咽喉科 | 耳鼻咽喉科 | ||
精神病学 | 精神科 | ||
职业病 | 内科 | ||
皮肤病性病学 | 皮肤科 | ||
全科医学 | 全科 | ||
康复医学 | 康复医学科 | ||
重症医学 | 急诊科 | ||
急救医学 | 急诊科 | ||
肿瘤放射治疗学 | 放射肿瘤科 | ||
超声波医学 | 超声医学科 | ||
放射医学二级申报专业 | 放射科 | ||
核医学 | 核医学科 | ||
病理学 | 临床病理科 | ||
临床医学检验二级申报专业 | 检验医学科 | ||
口腔 | 口腔医学或口腔类别其他一级申报专业 | 口腔全科 | |
口腔内科 | 口腔全科或口腔内科 | 2017年新设专业,仅向2017级口腔医学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开放 | |
口腔颌面外科 | 口腔全科或口腔颌面外科 | ||
口腔修复 | 口腔全科或口腔修复科 | ||
口腔正畸 | 口腔全科或口腔正畸科 | ||
备注: |
附件三:
关于做好2017年福建省临床、口腔类别住院医师
规范化培训招录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卫生计生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卫生计生局,委直属各医疗单位,福建医大、中医药大学各附属医院,原南京军区福州总医院、解放军第175医院、解放军第174医院、解放军第180医院、解放军第476医院、解放军第92医院,武警福建总队医院:
根据福建省卫生计生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完善福建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卫科教〔2015〕107号)和《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福建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卫科教〔2016〕83号)要求,现就做好2017年福建省临床、口腔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一)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除全科医学专业外)对象
1.2010~2014年已被我省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含民营)招聘为正式人员(含在编或非在编聘用)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拟从事或已从事临床工作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专业毕业生及未就业毕业生。
2.2015年起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医学类专业(指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下同)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
(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科医学专业培训对象
1.2009~2014年与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订就业协议或聘用合同,拟进入或已进入我省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从事医疗工作的临床医学专业且未接受过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的本科毕业生。
2. 2010~2014年已被我省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含民营)招聘为正式人员(含在编或非在编聘用)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拟从事或正从事全科医疗的临床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2015年起进入或拟进入我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拟从事或正从事全科医疗的临床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根据《福建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要求,海外生源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并在我省医疗机构就业,可以“单位人”(有工作单位,并由派出单位提供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社会保障待遇)身份报名参加培训;外省生源的本省“单位人”按选送单位培训学科要求可直接报名参加相应专业培训;外省生源的“社会人”(尚未就业人员)须参加由福建省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组织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资格考试,考试合格者取得报名参加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资格。
(四)已取得全科医学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全科医生(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乡镇卫生院全科医师培训合格证书》的基层全科医生,于2017年8月30日前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定向生必须在签约单位服务)服务满三年(从取得合格证书之日起计算)的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学历人员(以下简称“基层全科医生”)经所在乡镇卫生院或基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同意(须出具同意函并上传),可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资格考试,考试合格者取得报名参加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资格,录取后进行为期一年的临床实践能力培训(乡镇卫生院定向生培训时间不计入服务期)。
(五)根据福建省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2016-2020年全科医生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卫科教〔2015〕143号),2016年起我省临床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对象招录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一并进行,不再另行发文通知。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人员原则上报名专业都应为全科医学科,如需参加其他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须提交所在单位及县(区、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函。本科学历培训对象培训时间为3年,已具有医学类相应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可相应减少培训时间,具体参照闽卫科教〔2016〕83号文件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六)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等部门关于加大力度培养和充实基层卫生人才队伍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1〕111 号)招收的2016-2017年定向毕业生,原则上应报名全科医学专业,如需报名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其他专业,需提交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同意函或与定向培养签约单位解约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均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提交个人信息
报考者登录福建省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网(fujian.wsglw.net),如实及时提交个人信息、填报志愿及身份证正面、毕业证、学位证、医师资格证、同意函、解约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数码拍摄照片(jpg格式,规格2M以下)。未如实提交个人信息及逾期未提交合格身份证扫描件或数码拍摄照片的报考者将无法进入招生程序。2016年7月1日起,因调整培训专业退出培训的人员再次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前需与我办电话联系并传真提交书面申请书,经审核后方可重新注册。
1.“单位人”和本省“社会人”报名人员于2017年8月1日8:00至8月10日24:00,在福建省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网首页“立即注册”处注册后,从“培训学员入口”处登录进入“学员报名”模块报名。
2.外省生源的“社会人” 报名人员、已取得全科医学相关培训证书的“基层全科医生”于2017年7月25日8:00至8月1日24:00在福建省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网首页“外省生源‘社会人’、全科定向生培训报名注册入口”注册并选择所对应人员类别后,从“培训学员入口”处登录进入“学员报名”模块报名。
(二)审核
1.网上初审
2017年7月25日8:00至8月2日24:00由福建省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对报名外省生源的“社会人”培训人员、已取得全科医学相关培训证书的“基层全科医生”进行报名资格初步审查。
2017年7月31日8:00至8月11日24:00由培训基地所在医院对第一志愿报考本院培训基地的网上报考者(除外省生源的“社会人”、 已取得全科医学相关培训证书的“基层全科医生”外)进行报名资格初步审查。
2.复核
进入面试或培训对象报到时,培训基地所在医院应对照报考者的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研究生同时提供本科、研究生阶段学位证书)原件,选送单位的培训介绍信(注明需培训的普通专科名称和同意变更执业注册),乡镇卫生院同意函(已取得全科医学相关培训证书的“基层全科医生”提供),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同意函或与定向培养签约单位解约相关证明材料(“2011-2012级定向乡镇卫生院本科生”提供),单位及县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函(报除全科医学科外其他专业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单位人”提供)进行资格条件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
(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资格考试
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步审查的外省生源“社会人”报考者、已取得全科医学相关培训证书的“基层全科医生”请于2017年8月4~5日登录福建省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网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要求于2017年8月5日上午09:00到福州市考场(具体地址见准考证)参加考试。8月11日可通过福建省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网查询是否通过。通过考试者按报名时志愿参加各培训基地所在医院组织的面试。
(四)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资格考试的报考者,请于2017年8月12日~8月30日自行上网查看面试通知和录取情况。
三、填报志愿
每个报考者应先选定拟从事的普通专科(今年新增外科-神经外科方向专业进行招生),在该专科的培训基地名单中填报志愿,最多可报三个志愿,各培训基地将按第一志愿到第三志愿顺序招收培训对象,并选择是否志愿“服从调剂”。不服从志愿调剂人员不予调剂志愿,本年度不进入培训;经志愿调剂的人员未到调剂后基地医院报到者取消下一年度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资格。
四、面试
各培训基地所在医院应在每个志愿录取开始时通过网络或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需要面试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内容及要求由各培训基地所在医院自行制定。
五、录取
(一)录取时间
1.第一志愿:2017年8月12~17日。
2.第二志愿:2017年8月18~22日。
3.第三志愿:2017年8月23~27日。
4.志愿统一调剂:2017年8月28~30日。
(二)录取方式
各培训基地所在医院将根据报考者个人信息、面试成绩等按志愿顺序录取,并在每个志愿录取结束当天,将已通知面试但未参加面试人员在培训网上进行标记上报。所有志愿均未被录取、选择服从志愿调剂者由省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根据各专业剩余招生计划及容量进行统一调剂,个别专业如剩余招生计划及容量不足时不予调剂。
录取结果由各培训基地所在医院通知报考者,报考者也可自行登录福建省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网查询。
被录取的培训对象应在各培训基地所在医院指定的时间内报到参加培训,否则取消录取资格并取消下一年度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资格。
六、报到及签订协议
(一)2017年8月31日前,根据国家有关通知,各培训基地要将录取名单全部录入中国医师协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信息系统,协同单位录取名单由协同医院转为主基地上报。
(二)2017年9月18日前,培训对象均须到培训基地报到,具体时间由各培训基地所在医院通知。
(三)培训对象必须分别和培训基地所在医院、培训对象选送单位签订培训协议(“社会人”仅须与培训基地所在医院签订培训协议)。“单位人”协议内容须明确培训期间权利义务、培训结束后的服务时间及违约责任等,保证培训结束后必须返回委派单位工作。
(四)2017年9月22日前,各培训基地所在医院必须在培训网上下载填报正式报到及未报到的培训对象汇总表并补充填写完整,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省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审核,电子版发到fjszyy@126.com,以作为培训对象进入培训年限起始认定及财政生活补助费发放的依据。经我办审核后的名单由各培训基地于2017年10月15日前在中国医师协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更新。
七、注意事项
(一)报考者须仔细阅读人员类型提示,因“单位人”和“社会人”的待遇、补助、违约处理等不同,注册时请据实选择,选择后系统不予更改。
(二)报考者在填报志愿时应考虑各志愿间的档次,以提高所报志愿录取率。确认提交志愿时须点击“提交”按钮, 并再次登录确认报名信息已提交,因个人操作原因导致报名不成功者不予补报。
(三)报考者应在电脑上进行网络登录报名,因使用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设备导致报名不成功或信息有误者,不予补报或更改信息。
(四)报考者应对在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当年录取资格。报名时请确认所提交的联系电话号码准确无误,以便联络。
(五)福建省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网是省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各培训基地所在医院与报考者、培训对象的主要联系渠道,请报考者经常登录该网站了解福建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相关政策、报名、培训要求、考试考核等最新信息。
(六)2016年7月1日起,除因调整培训专业退出培训的人员外,终止培训或退出培训人员3年内(从终止或退出培训之日起计算)不得报名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七)根据原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事项的通知》(闽卫科教函〔2012〕404号)和《关于印发<完善福建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中培训对象“报考临床、口腔、中医类别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均须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且报考专业所属普通专科应与培训专业一致”精神,培训对象报名时应按《福建省临床、口腔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对应执业范围、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专业一览表(2017年)》(见附件)谨慎选择培训专业。
(八)部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专业因培训容量及招生计划限制,难以对外招收培训对象,请注意查看培训基地公告。
八、咨询监督
(一)政策咨询、网络技术和招录方面的有关问题可查询福建省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网。政策咨询电话: 0591-87832721;网络技术咨询电话:400-888-0052,0591-88502813。电话咨询服务时间为2017年7月25日~8月10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二)福建省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将对报名、招录全过程进行监管。
附件:福建省临床、口腔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对应执业范围、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专业一览表(2017年)
福建省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7月17日
抄送:各培训基地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