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立医院职工食堂餐桌采购
院内招标(竞争性谈判)文件
(招标编号:SL2017-26号)
一、招标项目概况和范围
1、项目名称:福建省立医院职工食堂餐桌采购。
2、工程地点:福州东街134号福建省立医院3号楼地下一层。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家具,包含家具包装,从供方到买方目的地的装车、运输、卸货、安装及调试、检验等一切费用及税金。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具体工期与院方协商,要求不影响医院的正常工作。
6、产品参数及要求:
餐桌样图:
产品名称:餐桌椅 规格:1200*700*750 数量:42套
材 料:
桌架采用上海宝钢等优质冷轧钢制作:主架采用ø80*1.5mm冷轧钢管制作,支撑架采用ø50*1.5mm冷轧钢管制作,椅梁采用50*50*1.5方管制作,桌面支撑架采用40*40*2mm角钢制作,座椅支撑架采用30*20方管制作;各部件均为活动可拆装,表面经酸洗、磷化后静电喷塑;
桌面1200*700,为优质防火板面,颜色为枫木色;基材为E1级实木颗料板,原材料树种一致,经过防虫、防腐的化学处理,强度高、刚性好、不变形、比重合理,台面两侧为R8边;
椅面为15mm多层曲木板,面喷透明环保漆;
防火板具有耐磨、硬度高、防水、防污、耐高温、抗酸碱等优点,表面哑光效果持久。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投标人应是有能力提供本次家具采购服务,具有报价项目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供应商;投标人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相关资料复印件,并签注“与原件一致”后加盖企业公章。
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招标人在授予合同之前有权对其投标文件资料进行核实,如发现所提交的资料不真实,招标人将视其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其中标无效,若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资格审查采用方式:资格后审。
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分包。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下载并打印本招标文件,如需纸质招标文件于2017年8月4日至2017年8月10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 : 00至 12 :00时,下午15: 00 至17 : 00时,到省立公寓三层总务部领取招标文件。
项目联系人:余良仁 联系电话:88216028
四、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招标人不组织踏勘。
五、答疑截止时间
投标人若需答疑,应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的 1个工作日内提出,招标人将随时解答。
六、投标文件的要求及递交
1、投标文件一式二份,分别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并密封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文件未密封完好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8月11日08:30时至09:00时,提交地点为省立医院行政办公楼(省立医院公寓二层)审计处收,未送达指定地点或逾期送达者拒收。
七、开标评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按医院自行采购小组电话通知
2、评标时间:开标后即开始评标。
3、地点:省立医院行政办公楼(省立公寓四楼)第一会议室。
八、评标原则及办法
1、本招标项目原则上采用经评审和竞争性谈判后的最低报价中标法。
2、投标人之间有相互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者,将作废标处理,并在我院未来的项目招标中被拒绝接受投标。
九、合同条款内容及签订
1、合同专用条款内容依照国家规范文本,合同通用条款内容解释依照国家规范文本(可略印)。
2、合同签订: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后3天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
3、合同价格形式: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自行考虑价格、技术等一切风险,中标后不作调整。
十、付款方式与条件
家具到现场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项目结算报经招标人审计部门审计后一次性付清。但产品保修期内若有质量问题,投标人仍应免费保修。
十一、其他未详尽事宜
依照国家工程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
十二、附项目工程量清单和设计图纸
工程量清单每一个子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 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的其他相关子目单价或价格中。
福建省立医院
2017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