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标评标时间: 2018年01月09日
委托招标单位: 福建景鑫招标有限公司,经办人: 李水连
院方参加人: 黄 烽、叶培松、张基登
采购协商小组: 黄 烽、倪宇征、张春水、郑维水、赵时敏
评标协商情况:
该项目为心血管外科使用,由设备处采用单一来源方式招标,于2017年12月26日至29日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进行了单一来源采购公示,总预算228万元,拟供应商为厦门市鸿康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至公示期结束,没有收到任何异议。截止评标协商时间当天09点,厦门市鸿康医疗用品有限公司递交了投标文件,首次报价218.5万元。
经采购协商小组评审,确认该供应商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进入价格协商,最终该供应商报价205.5万元。协商小组最后确认该项目成交价为205.5万元。
院纪检委、审计处
2018年01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