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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立医院及金山医院太平间委托管理服务项目招标邀请

发布时间:2018-04-08  点击数:

        福建省立医院及金山医院太平间委托管理服务项目

院内招标(竞争性谈判)文件

                               (招标编号:SL2018-19号)

 

一、招标项目概况和范围

1、项目名称:福建省立医院及金山医院太平间委托管理服务项目

2、工程地点:福建省立医院位于福州东街134号;省立金山医院位于福州市仓山区金榕南路。

3、招标范围和内容:

 1)服务范围:福建省立医院及金山医院太平间委托管理服务项目

 2)服务年限3年。

 3)投标报价方式(报价低于最低控制价为无效报价。)

投标人需针对福建省立医院及金山医院太平间委托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分别报价。省立医院单个项目承包价不得低于4000元/月,省立金山医院单个项目承包价不得低于2000元/月,否则为无效报价。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并签注“与原件一致”后加盖企业公章。投标人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招标所含的内容,且在中国大陆的大型医疗机构从事殡仪服务经验的,投标人需提供有效合格的大型医疗机构合作的合同复印件。

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招标人在授予合同之前有权对其投标文件资料进行核实,如发现所提交的资料不真实,招标人将视其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其中标无效,若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中标方需严格执行民政部门及物价部门的收费标准,如出现违反民政部门及物价部门收费标准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方负责。

 3、中标方必须按照医院医疗管理及殡仪馆的相关规定开展工作。

 4、中标方必须严格按照卫生主管部门传染疾病操作流程开展工作。

 5、医院遇到重大事故抢救任务时,中标方须严格按照公安部门对重大事故处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6、中标方必须对现有遗留的尸体进行无偿的保管,并协助院方办理相关的处理手续。

 7、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8、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分包。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2、招投文件请自行在网站上下载。

     3、项目联系人:余工     联系电话:88216028

四、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招标人不组织踏勘。

五、答疑截止时间

    投标人若要求澄清招标文件,应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招标人将随时解答。

六、投标文件的要求及递交

 1、同一个投标单位可分别对省立医院和省立金山医院进行投标,也可以只针对其中一个院区进行投标。

 2、投标文件一式二份,分别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并密封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文件未密封完好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4月11日上午08:30时至09:00时,提交地点为省立医院行政办公楼(省立医院公寓二层)审计处收,逾期送达者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密封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拒绝接收。

七、开标评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按医院自行采购小组电话通知。

 2、评标时间:开标后即开始评标。

 3、地点:省立医院行政办公楼(省立公寓四楼)第一会议室。

八、评标原则及办法

 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2、本招标项目原则上采用经评审和竞争性谈判后的综合评标法。

 3、投标人之间有相互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者,将作废标处理,并在我院未来的项目招标中被拒绝接受投标。

九、合同条款内容及签订

 1、合同签订: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后3天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

 2、合同价格形式:总价包干制。

十、付款方式与条件

 付款方式:按月支付。

十一、其他未详尽事宜

 依照国家工程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

 

 

福建省立医院

                                          2018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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