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患者的膳食种类由医生根据病情决定,医生开出或更改膳食医嘱后,护士及时通知营养室。
第二条 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每餐核对,避免差错;说明治疗膳食的目的,取得患者合作。
第三条 开饭前责任护士应协助卧床患者如厕、洗手,安排舒适卧位,备好床上饭桌。
第四条 观察患者进食情况,必要时协助患者进食,注意患者的饮食习惯,对食欲不佳的患者应给予鼓励。
第五条 协助进食时,工作人员应洗手,保持衣帽整洁。
第六条 用餐后协助患者洗手,漱口、洗脸,协助安排符合病情需要的体位。
第七条 经常征求患者意见,及时和膳食部取得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