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立金山医院新病案室
恒温恒湿机采购安装院内招标(竞争性谈判)文件
(招标编号:SL2018-48号)
一、招标项目概况和范围
1、项目名称:福建省立金山医院新病案室恒温恒湿机采购安装
2、工程地点:福州金榕南路516号。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招标清单内容。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
6、质保期:贰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招标人在授予合同之前有权对其投标文件资料进行核实,如发现所提交的资料不真实,招标人将视其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其中标无效,若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资格审查采用方式:资格后审。
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分包。
三、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招标人不组织踏勘。
四、答疑截止时间
投标人若要求澄清招标文件,应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招标人将随时解答。
五、投标文件的要求及递交
1、投标文件一式二份,分别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并密封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文件未密封完好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1日08:00时至08:30时,提交地点为省立医院行政办公楼(省立医院公寓二层)审计处收,未送达指定地点或逾期送达者拒收。
六、开标评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按医院自行采购小组电话通知。
2、评标时间:开标后即开始评标。
3、地点:省立医院行政办公楼(省立公寓四楼)第一会议室。
七、评标原则及办法
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2、本招标项目原则上采用经评审和竞争性谈判后的最低报价中标法。
3、投标人之间有相互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者,将作废标处理,并在我院未来的项目招标中被拒绝接受投标。
八、合同条款内容及签订
1、合同专用条款内容依照国家规范文本,合同通用条款内容解释依照国家规范文本(可略印)。
2、合同签订: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后3天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
九、付款方式与条件
设备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款的95%,剩余5%为质保金,待验收满一年后支付。
附:新病案室恒温恒湿机数量三台,单台机组技术参数:
制冷量 kWa | ≥15 |
额定风量 m3/h | ≥5100 |
温度精度 OCb | ±0.3 |
湿度精度 %b | ±1.5% |
风机类型 | EC风机 |
加热器类型 | 无级可调 |
加热量 kW | ≥9 |
加湿器类型 | 红外加湿 |
加湿量 kg/h | ≥5 |
最大机外静压 pa | 400* |
噪声 dB(A)C | ≤55 |
空气过滤网等级 | G4 |
送风方式 | 上送风 |
福建省立金山医院
2018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