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管理

医务部组织开展2020年度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工作

发布时间:2020-06-25 14:49  点击数: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放射诊疗工作管理,严格落实依法执业,进一步加强医院辐射工作人员防护意识,保障医疗安全,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要求,凡涉及放射源、非密封性放射性物质、射线装置操作和维护的放射工作人员每4年需进行1次由省环保厅组织的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

根据《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加强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培训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卫职健函〔2020〕212号)的最新工作安排,我院积极组织相关放射工作人员进行线上自学培训、线上预约考试和线下考试,考试合格者可获得《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合格证书》。

本次培训由公共科目和专业实务两部分组成,内容包含:电离辐射法律监督、电离辐射安全与防护基础和对应专业辐射安全等。通过培训,加深了我院放射工作人员对辐射安全的认识和理解,强化安全意识,提高辐射安全防护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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