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与评价

2021年全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实践技能考试福建考区考生疫情防控须知

发布时间:2021-06-25 15:57  点击数:

2021年全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将7月3、4日举行。为做好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广大考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现将考试期间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告知如下,请全体考生遵守执行。

 一、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

考试日期

考试场次

考试时间

7月3、4日

第一场次

08:30—10:30

第二场次

11:00—13:00

第三场次

14:00—16:00

第四场次

16:30—18:30

  (二)考场分布

考点

考场名称

考场地址

考点联系方式

省属

福建医科大学

福州市大学新区学府北路1号

0591-87826304

福州

福建省福清卫生学校

福州市福清市海口镇新山路1号

0591-83306056

厦门

厦门信息学校

厦门市湖里区禾山路201号

0592-2136936

漳州

漳州卫生职业学院

漳州市芗城区西洋坪路29号

0596-2027181

泉州

泉州财贸职业技术学校

泉州市二郎巷66号

0595-22286811

莆田

莆田学院(中区)实训楼

莆田市城厢区东园西路1058号

0594-8900098

三明

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

三明市梅列区高岩路6号

0598-8224242

南平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南平市延平区金山路140号

0599-8875131

宁德

宁德职业中专学校

宁德市蕉城区闽东西路5号

0593-2299529

龙岩

福建省龙岩卫生学校

龙岩市新罗区陵园路90号

0597-3298363

 

  注:考生具体考试时间和考场,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二、疫情防控须知

  (一)所有考生进入考场一律核验身份(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出示“八闽健康码” 及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结果),提交《2021年福建省卫生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附后),并一律检测体温。

  (二)本次考试考生,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结果)须为考前7天内(如考试时间为7月3日,采样时间须为6月27日及以后;考试时间为7月4日,采样时间须为6月28日及以后)。未按规定提交核酸检测报告(结果)或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生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八闽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检测正常的,方可进入考场;其他情形的,由各考点考场疫情防控专家组专家根椐考生提交的相关信息、现场检测的体温等进行健康评估,并进行相应处置。

  (三)考生入场时,严格控制入场速度,加大人员间距,防止人员聚集。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考生须在工作人员指引下,尽快离开试室及考场,避免聚集。

  (四)除进入考场、试室核验身份时须摘除口罩外,所有考生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并自行准备未启用的一次性乳胶手套,进行上机操作使用。未佩戴手套,不得操作电脑鼠标、键盘。

  三、温馨提示

  (一)考生须于考试前从“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官网-专题专栏-考试服务”中下载、打印《2021年福建省卫生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并如实填写。同时,通过闽政通APP申领“八闽健康码”。

  (二)考生须认真阅知准考证上的信息,尤其是考试场次及考试时间。本次考试考生于每场次开考前45分钟入场,开考30分钟后不得进入试室。请考生充分考虑交通、天气等因素,合理安排抵达考场时间点,预留必要时间接受工作人员核验身份及健康评估,同时减少在考场外不必要的等待及聚集。

(三)请考生如实填写或申报相关信息。如因隐瞒或虚假填报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而影响公共安全的后果,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有关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处罚和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