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与评价

转发福建医科大学关于开展2021年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07 01:35  点击数:

 

各学院(部)、各研究院(中心)、各临床医学院、机关各部门:

根据《福建医科大学职称评聘实施方案》、《福建医科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办法》和《福建医科大学校院管理暂行办法》精神,现将我校2021年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聘实施范围

我校教师(含兼职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实验技术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研究系列人员及其他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相关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聘文件规定,具备晋升高级职务和转聘的任职条件,在职在岗且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者。

    二、评聘条件与办法

    (一)评聘条件按照《福建医科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条件暂行规定》(闽医大〔2014〕349号)、《福建医科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条件补充规定》(闽医大〔2016〕140号)《福建医科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条件补充规定》(闽医大〔2017〕25号)、《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有关要求的通知》(闽医大〔2017〕165号)、《关于修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条件的通知》(闽医大〔2017〕184号)、《福建医科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条件补充规定》(闽医大〔2020〕41号)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评聘办法按照《福建医科大学职称评聘实施方案》(闽医大〔2021〕277号)和《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申报教师职务人员应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三)申报人员提交的论著,其作者单位署名按照《福建医科大学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发表论文署名的若干规定》(闽医大〔2006〕264号)规定执行。

    三、评聘年限和业绩成果截止时间

    申报人员的任职年限和业绩成果等,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四、网上申报流程

申报人需登陆福建医科大学网上办事大厅,分别在“一表通”、“科研系统”和“职称评审”进行填报。

1.在学校“一表通”填报信息:申报人于2月8日起登录“一表通”系统,选择“人事处—职称评审”,完成《职称申报情况表》填写,提交后并打印。《职称申报情况表》纸质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推荐,并于2月22日前提交至学校各二级单位。

2.在学校“科研系统”填报信息:选择“科研系统”,在2月20日前在系统中完成对个人仅作为职称评聘使用的课题、成果、著作、专利、获奖等相关信息的核对或补充,并根据要求上传附件,具体要求详见附件5;并及时通知所在单位科研秘书登录系统完成审核并提交。校科技处等相关职能部门于2月25日至3月3日期间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在职称系统加载显示(个人在职称系统相关项目点击加载后显示)。

3.在学校“职称评审”系统填报信息:申报人即日起登录“职称评审”系统,进行个人申报(完善各项信息和上传附件),2月22日前个人提交申报信息。学校相关职能部门于2月25日至3月3日期间对提交时申报信息进行审核。根据职称系统和科研系统审核结果,申报人需于3月4日至5日期间登录系统加载及确认审核结果并再次系统提交。

申报人提交的信息涉及多个职能部门审核(具体详见附件6),对数据审核结果有异议的请与对应的职能部门反馈。同时为了方便申报人反馈及交流,可加入福医大2021职称评聘交流QQ群:821888463。

五、申报人员的评聘材料要求

(一)申报人员需按照职称评审系统中各个事项要求将相应的支撑材料作为附件上传,附件材料应为PDF格式。

(二)校本部申报人员请填写好福建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分登记表,须在2月21日至22日期间到人事处师资科进行审核确认。

(三)申报人员提供的学术刊物和学术著作实行网上检索,含刊物检索和论文检索(刊物检索和著作检索请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http://www.gapp.gov.cn,选择网页顶部的“办事服务”,刊物检索选择“期刊/期刊社”,著作检索选择“图书出版单位”;中文论文请登录中国知网或国家、刊物所在地的新闻出版局网站检索,网上检索内容须加盖所在单位印章,未经检索验证的不予受理。被SCI、EI、SSCI等收录的要附检索机构出具的检索证明,检索内容包括论文发表当年度分区(基础版和升级版)、影响因子、入藏号、文献类型等信息。校图书馆可提供SCI检索服务,具体详见校图书馆通知公告栏目(网址:https://lib.fjmu.edu.cn/,搜索“收录证明”)。

(四)申报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地总结自己的工作业绩,如实填报,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申报评聘表格的内容必须与所提供的材料相一致。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应聘资格,且两年内不得申报评聘。若因材料不齐全或系统录入错误等,影响评聘结果的,由申报人员自行负责。

(五)代表作送审要求及须提交的材料

1.评聘高级职务人员须提交相应篇(部)数、代表其当前最高学术水平的专业论著作为送审代表作。其中,应聘高级职务人员原则上要求提交2篇(部)代表作,破格应聘高级职务人员提交3篇(部)。

2.需提交送审材料内容及格式要求:外文论文将论文检索报告、中文摘要、送审代表作全文按照顺序合成一份PDF文件;中文论文将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查询期刊证明、论文检索证明、期刊封面目录、送审代表作全文按照顺序合成一份PDF文件;以上材料务必隐藏掉作者姓名、单位、邮箱等个人信息,统一以“单位+姓名+代表作+序号”命名,分别上传至职称系统“外审材料上传”栏目。

    六、申报材料审核

职能部门审核。各有关职能部门分别对相关业务数据进行审核确认。

二级单位审核。各二级单位根据相关系列职务评聘条件的要求,认真审核申报人员材料,确认申报数据无误且符合申报要求后提交至校人事处。

人事处复核。校人事处依据评聘条件对各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

七、申报材料公示

各二级单位要严格执行申报材料公示制度,经本单位聘任工作小组会议审议后,申报人员推荐材料需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对材料真实、符合申报条件、群众无异议的,方可推荐至学校。对公示、评聘审议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各有关单位要调查核实、严肃处理,处理结果报校人事处。

八、组织推荐

(一)推荐对象

申报各系列高、中、初级职务的人员(含转聘人员)。

(二)推荐要求

1.各二级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系列职务评聘条件的要求,加强考核申报人员的教学能力、专业实践能力和教学科研水平与业绩;对申报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研究职务的人员,要着重考核其管理工作的能力和实绩。要严格申报推荐程序,把好申报条件关,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不予推荐申报。

2.各二级单位须严格按照高级职数比例推荐申报(兼职教师不占职数,但需结合本单位学科及师资队伍建设的需要)。

九、组织实施

(一)教师、自然科学研究、实验技术、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等四个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含转聘人员),个人网上申报后,经二级单位审核推荐,提交至校人事处复核,审核通过的,参加学校组织的相关评聘程序。

(二)学校授权二级单位自主确定教师、自然科学研究、实验技术和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等四个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含转聘人员),个人网上申报后,经二级单位审核推荐,提交至校人事处复核,报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十、各单位申报材料报送时间

申请评聘(含转聘)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职称评审系统网上申报后,各二级单位需在3月14日前将本单位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职称评审系统下载)、《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材料审核清单》(具体详见附件7)和单位推荐函纸质版材料加盖公章上报校人事处师资科,同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shizi@fjmu.edu.cn。

职称申报业务联系人:徐老师,宋老师,联系电话:22862065,地址:上街校区行政办公楼B座314室。

申报系统操作服务联系人:郑老师,联系电话:22862529。

 

 

附件:1.福建医科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相关文件

2.申报人网上填报注意事项

      3.福建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分登记表

      4.通讯作者文章使用说明

5.科研系统提交职称申报信息上传附件要求

6.涉及申报信息审核部门清单

7.福建医科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材料审核清单

 

福建医科大学人事处

2022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