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欢迎报考福建省立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根据《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福建省临床、口腔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工作的通知》,我院2022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工作正式启动。
一、医院简介
福建省立医院是福建省卫生健康委直属、非营利性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创建于1937年,是福建省最早创办的公立医院之一,现有编制床位2500张。秉承“精于医术、诚于医德”的院训,坚持“照顾好每一个患者,照顾好每一个职工”的办院理念,发展成为我省临床诊疗、医学研究、医学教育、预防保健中心。拥有国家级紧急医学救援队;福建省心血管病、急诊医学、老年病、胃肠病及核医学科等省级研究所;专科护理、重症医学科、急诊医学科、心脏大血管外科、中医全科医学、心血管内科、内分泌科、呼吸内科、耳鼻喉科、眼科、肾病学、普外、骨科、小儿外科、老年医学科、麻醉科等临床重点专科;急诊医学、老年医学、重症医学、呼吸医学、创伤医学等临床医学中心;省老年心脑血管疾病、省心血管急危重症、省脊柱神经与关节疾病等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心血管病、老年病、急诊医学和医疗大数据工程等省级重点实验室以及顾东风院士合作研究室、一带一路联合共建实验室等。建立有博士后工作站,博士、硕士培养点30余个。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方面,福建省立医院为首批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示范基地,自1993年起即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开展住培培训工作近30年。我院现有内科、外科、儿科、重症医学科等21个培训专业基地,其中,内科、儿科、急诊科、麻醉科、病理科获批国家住培重点专业基地。我院承担内科、儿科、急诊科、超声医学科、全科医学科、重症医学科为专业结业临床实践技能考核考点单位。带教师资雄厚,经验丰富,全面接收培训学员,年度拟招生(含单位人和行业人)194人。
二、招录专业
内科、外科、外科(神经外科方向)、妇产科、儿科、急诊科、神经内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儿外科、康复医学科、麻醉科、放射科、超声医学科、核医学科、病理科、口腔科、全科医学科、医学检验科、放射肿瘤科、重症医学科等21个专业,面向社会招生。
其中,紧缺专业(全科、儿科、病理科、急诊科、重症医学科、妇产科、麻醉科等)等报考学员优先录取。
三、培训对象与培训专业
请有意报考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学员,请根据《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福建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工作的通知》 (http://220.160.53.27:18004/Index.aspx),做好报名工作。
(一)培训对象:
1.2010-2014年,已被我省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含民营)招聘为正式人员(含在编或非在编聘用)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拟从事或已从事临床工作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专业毕业生;以及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拟从事临床工作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专业的未就业毕业生。
2.2009-2014年与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订就业协议或聘用合同,已进入我省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拟从事或已从事医疗工作的临床医学专业且未接受过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的本科毕业生。
3.2015年起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医学类专业(指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下同)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
4.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基层全科医生”,经住培报名资格考试合格,可报名参加我省住培资格。录取后进行为期一年的临床实践能力培训(定向生培训时间不计入服务期),培训合格者取得省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1)已取得全科医学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全科医生(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乡镇卫生院全科医师培训合格证书》。
(2)2022年8月31日前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定向生必须在签约单位服务)服务满三年及以上(从取得合格证书之日起计算)的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学历人员。
(3)所在乡镇卫生院或基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同意(须出具同意函并上传)或服务期满五年的乡镇卫生院定向生(凭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服务期满证明)。
5.根据省卫健委相关文件规定,2016年7月1日起,除因调整培训专业退出培训的人员外,终止培训或退出培训对象3年内(从终止或退出培训之日起计算)不得报名参加住培。
(二)报名要求
1.海外生源(取得教育部认可的中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及外籍人员):
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并在我省医疗机构就业,可以“单位人”(有工作单位,并由派出单位提供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社会保障待遇的人员)身份报名参加培训。
2.(1)外省生源(福建省外〈或海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类专业毕业且非福建省户籍的中国大陆公民)的本省“单位人”:
按选送单位培训学科要求可直接报名参加相应专业培训;
(2)外省生源的“行业人”(尚未就业人员)须参加由省卫健委组织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资格考试,考试合格者取得报名参加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资格。
3.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临床类别人员,放射科、超声科从业人员可报名放射科、超声医学科专业住培,其余人员原则上只能报名参加全科专业住培。
4.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等部门关于加大力度培养和充实基层卫生人才队伍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1〕111号)招收的2011-2013级本科定向生,原则上应报全科医学专业,如需报住培其他专业,须提交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同意函或与定向培养签约单位解约等相关证明材料。
5.在读或本年度将入学的全日制科学学位硕博士研究生本年度不得报名住培。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报考采用网上申报方式,请登录福建省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网(http://220.160.53.27:18004/Index.aspx)进行填报。
(二)网络报名时间
不同身份类型报名对象报名时间如下:
1.已取得全科医学相关培训证书的“基层全科医生”和外省生源的“行业人”:
①网络报名时间:2022年7月15日8:00至7月25日17:00。
②7月28-30日登录福建省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网打印准考证,于7月30日上午08:30到福州市(考场具体地址见准考证)参加考试。
③通过考试者,参加志愿报名基地组织的面(笔)试。
2.其余报名人员:
网络报名时间:7月19日8:00至8月1日17:00。
3.注意事项:
(1)变更培训专业再次报名住培的报考者:报名前需与省卫健委科教处电话联系并传真提交书面申请(0591-87832721),经审核后方可重新报名。
(2)网络填报提交材料:请按填报提示,上传白底证件照,及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及其他佐证材料。
五、招录考核
请在参加考核后2-3天,可自行登录福建省住院医师/专科医师网站查看录取结果。
第一志愿考核时间:8月3-5日。参加由我院各专业基地组织的招考工作。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考核类型另行通知。
六、报到
预估8月26-29日左右报到并进行岗前培训。具体报到时间请关注后续通知。
七、待遇
根据上级部门关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相关管理规定,我院为培训人员提供财政补助、生活补助、执业医师补助(执业医师注册在我院)、外地生源培训人员的住宿补助、值班费等。具体情况如下:
(一)财政补助
首次进入住培人员每人每月2000元财政补助。
其中,“行业人”,及紧缺专业(全科医学科、儿科、病理科、急诊科、重症医学科、妇产科、麻醉科等)培训人员每人每月3500元财政补助。
(二)医院补助
行业人:第一年各类补助合计2300-3400元/人·月(财政补助以外)。
外院单位人:根据是否有执业医师资格、是否为外地单位人等情况,第一年补助300-1300元/人·月(财政补助以外)。
(三)其他
1.值班费按医院规定,与本院人员同等待遇核算。
2.年度考核合格的住培对象,根据医院安排,发放年终住培绩效补助。
3.签订培训协议。
4.协助行业人培训对象办理社会保险(根据社保相关规定,培训对象与我院承担相应缴费比例)。
5.协助办理执业医师考试报名、注册等。
6.年度住培优秀医师予以单项奖励。
7.因上级相关部门政策要求予以调整的不再另行通知。
八、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相关事项及疫情防控要求,请详阅《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2年福建省临床、口腔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工作的通知》。
1.请在完善个人信息时,仔细阅读“人员类型”相关说明,因“单位人”和“行业人”的待遇、补助、违约处理等不同,完善个人信息时请据实选择,选择后无法更改。
2.我院各专业基地招生人数详见附件1。各培训基地各专业的实时报名情况,可在个人账户选择专业处进行查阅(具体以系统说明为准)。
3.请参考附件2《福建省临床、口腔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对应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专业一览表(2022年)》,确认拟申请的培训专业。
4.确认提交志愿时须点击“提交”按钮,并再次登录确认报名信息已提交。“是否服从调剂”一栏培训报名审核后不再更改,请报考者认真谨慎选择。
5.建议在电脑端进行网络登录报名。
九、信息查阅与咨询
欢迎培训学员报考我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关注“福建省立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微信公众号,查阅我院最新招录通知。
相关联络咨询方式:
1.政策咨询、网络技术和招录方面的有关问题可查询福建省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网。
2.省卫健委科教处政策咨询电话及传真:0591-87832721。
3.网络技术咨询电话:400-888-0052,0591-88502813。电话咨询服务时间为2022年7月15日-8月1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4.省立医院继教办联络方式:0591-88216320,88216022。
福建省立医院
2022年7月12日
附件1:招生计划
培训专业名称 | 2022年 | 序号 | 培训专业名称 | 2022年 | ||
1 | 内科 | 45 | 11 | 康复医学科 | 3 | |
2 | 外科 | 35 | 12 | 麻醉科 | 11 | |
3 | 外科 | 2 | 13 | 放射科 | 9 | |
4 | 妇产科 | 10 | 14 | 超声医学科 | 12 | |
5 | 儿科 | 6 | 15 | 核医学科 | 2 | |
6 | 急诊科 | 5 | 16 | 临床病理科 | 4 | |
7 | 神经内科 | 6 | 17 | 口腔全科 | 9 | |
8 | 眼科 | 7 | 18 | 全科 | 8 | |
9 | 耳鼻咽喉科 | 6 | 19 | 检验医学科 | 2 | |
10 | 儿外科 | 2 | 20 | 放射肿瘤科 | 2 | |
21 | 重症医学科 | 8 |
附件2:《福建省临床、口腔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对应
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专业一览表(2022年)》
类别 | 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申报专业 |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 | 备注 |
临床 | 内科二级申报专业(神经内科除外) | 内科 | |
神经内科 | 神经内科 | ||
外科二级申报专业(小儿外科、神经外科除外) | 外科 | ||
神经外科 | 外科或外科(神经外科方向) | 2017年新设专业 | |
小儿外科 | 儿外科 | ||
麻醉、疼痛学 | 麻醉科 | ||
妇产科 | 妇产科 | ||
计划生育 | 妇产科 | ||
儿科 | 儿科 | ||
眼科 | 眼科 | ||
耳鼻咽喉科 | 耳鼻咽喉科 | ||
精神病学 | 精神科 | ||
职业病 | 内科 | ||
皮肤病性病学 | 皮肤科 | ||
全科医学 | 全科 | ||
康复医学 | 康复医学科 | ||
重症医学 | 重症医学科 | 2020年新设专业 | |
急救医学 | 急诊科 | ||
肿瘤放射治疗学 | 放射肿瘤科 | 2015年新设专业 | |
超声波医学 | 超声医学科 | ||
放射医学二级申报专业 | 放射科 | ||
核医学 | 核医学科 | ||
病理学 | 临床病理科 | ||
临床医学检验二级申报专业 | 检验医学科 | ||
口腔 | 口腔医学或口腔类别其他一级申报专业 | 口腔全科 | |
口腔内科 | 口腔全科或口腔内科 | 2017年新设专业,仅向2017级及之后的口腔医学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开放 | |
口腔颌面外科 | 口腔全科或口腔颌面外科 | ||
口腔修复 | 口腔全科或口腔修复科 | ||
口腔正畸 | 口腔全科或口腔正畸科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