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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化区域过滤器采购院内招标(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编号:SL2023-04)

发布时间:2023-01-30  点击数:

   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省立医院(招标人)的委托,协助进行组织院内招标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招标项目概况和范围

1、项目名称:净化区域过滤器采购。

2、供货地点:福建省立医院(福州市东街134号)。

3、招标范围和内容:详见本项目采购内容及要求中的全部内容。

4、本项目预算金额:294536元。

5、供货时间:按照招标人要求及时供货。

6、服务(货物)一览表:

合同包

采购标的

数量

预算总金额(元)

供货地点

1

净化区域过滤器采购

1批

294536

福州市东街134号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清单

货物名称

规格(mm)

数量(个)

效率

板式纸框初效过滤器

594×594×95

120

G4

594×289×95

75

G4

板式铝框初效过滤器

592×592×95

118

G3

592×490×95

44

G3

592×490×45

12

G3

592×287×95

86

G3

592×287×45

36

G3

585×390×45

4

G3

585×365×45

4

G3

490×287×95

8

G3

袋式中效过滤器

695×495×534/6

36

F8

592×592×534/6

244

F8

592×490×534/6

90

F8

592×390×534/3

4

F8

592×370×534/3

4

F8

592×287×534/3

191

F8

W型亚高效过滤器

592×592×292

28

H10

592×490×292

14

H10

592×287×292

12

H10

回风口中效过滤器

700×289×97

170

F6

325×289×97

146

F6

1095×495×70

14

F6

排风口中效过滤器

580×290×96

22

F5

290×290×96

48

F5

W型高效过滤器(铝箔隔板)

610×305×292

64

H14

板式高效过滤器

762×610×65

2

H14

610×610×93

36

H14

610×305×65

4

H14

610×320×70

3

H14

550×550×65

26

H14

484×484×93

52

H14

475×475×66

23

H14

320×320×93

24

H14

320×320×66

12

H14

备注:1.以上报价产品在使用周期内免费保修,并保证手术室等净化区域空气指标达标。2.报价含运输费、搬运、安装调试费、废弃过滤器的外运处理费及普通税收发票税点。

(二)、技术要求

1、初效板式过滤器

1.1材质架框:铝型材,表面氧化;

1.2滤材:优质无纺纤维布;

1.3过滤效率:G3。

2、中效袋式过滤器

2.1 材质框架:铝型材,表面氧化;

2.2滤材:优质合成纤维布;

2.3过滤效率:F8。

3、有隔板高效过滤器

3.1材质框架:铝型材,表面氧化;

3.2滤材:优质玻璃纤维滤纸及铝膜隔板,高效防潮;

3.3过滤效率:H14。

4、无隔板高效过滤器

4.1 材质框架:铝型材,表面氧化;

4.2滤材:优质玻璃纤维滤纸,高效防潮;

4.3过滤效率:H14。

5、其他要求

5.1 技术资料:投标时,供应商所投产品(过滤器)需提供由具有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未提供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5.2 设备装卸及安装设备搬运、装卸、安装等所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a、供应商需要提交的样品要求详见“6.1”。

6、样品相关要求

6.1供应商需提供以下样品:

(1)板式铝框初效过滤器(规格:≥490×287×95mm)1个;

(2)袋式中效过滤器(规格:≥592×287×534/3mm)1个;

(3)板式高效过滤器(规格:≥484×484×93mm)1个。

6.2供应商的样品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到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3层02A单元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指定样品存放地点,逾期送达的样品不予接受。样品须按顺序摆放整齐,样品上应贴标签(标签上应注明合同包号、货物名称等,并遮盖货物品牌及生产厂家、型号等),标签应粘贴牢固,书写应正楷、清晰。样品和包装均不得标明供应商名称及货物品牌,由协助组织单位现场编号供谈判小组评标。供应商应按以上样品清单提供完整样品。

6.3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将作为本次评审依据。未提供样品或样品提供不全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不满足谈判文件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视为无效响应。

6.4供应商所提供样品能清晰反映货物各组成部分材质,谈判小组评审过程中如需对样品进行检验测试或破坏性测试,由此可能造成的损坏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样品与响应文件的响应情况有异,则以样品的实物及实测参数为准。

6.5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仅作为本次谈判小组评审依据,若本次招标需复审,谈判小组对样品不作再次评审,样品评审结果不作更改。

6.6招标人将对成交供应商的样品封存保留作为测试验收依据,若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所提供实物与样品不符,则招标人有权退货,并终止合同,进行处罚。

6.7未成交供应商样品退还的时间及地点以协助组织单位的通知为准,供应商应在协助组织单位通知后自行处理,协助组织单位不安排对样品退还手续的签收工作。当日未自行处理所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三)、商务要求

1、本项目所有潜在供应商可自愿进行现场勘察,各潜在供应商应自行与招标人联系并对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对项目所涉及区域情况进行了解,以便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所涉及现场的资料。供应商应熟悉医院净化系统维护保养,具备净化系统改造维修所需的技术实力、施工机具、人力资源,保证不因施工影响科室的正常工作;过滤器的规格尺寸数量,以供应商实地勘察为准,如因出现尺寸不符,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2、更换高效过滤器引起送风口散流网破损的,应及时提供准确型号散流网更换。

3、由于高效过滤器更换的特殊性,更换完毕,应自备专业仪器对洁净系统的洁净度、静压差、温湿度、噪声、照度进行调整、检测,并按照GB50333-2013规定编制自检测报告。

4、供应商成交后,须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绘制各高效过滤器的分布图(按原系统一致的要求进行更换安装)。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对此项内容作出承诺,未提供承诺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5、供应商应保证在施工期间的各方面安全,服从招标人科室调度需求,确保服务期内净化系统的室内空气洁净度、温度、湿度、静压差等参数满足规范要求,否则应赔偿招标人因此所造成的损失,且招标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实施。

6、除正常更换外,供应商必须储备1次各机组的初、中效过滤器,在招标人任何时候提出紧急更换时,能在24小时内完成更换(由于招标人条件所限,储备过滤器的存放场所,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解决)。

7、高效过滤器在招标人任何时候提出紧急更换时,能在7天内到货并安装完成。W型亚高效过滤器、W型高效过滤器(铝箔隔板)及板式高效过滤器均提供两年免费保修(其他过滤器均提供半年免费保修),在保修期内要求能通过净化检测。供应商在免费保修期内须提供免费上门维修服务,并进行终身维护。

8、应具备24小时有人值守售后服务电话,可随时响应科室故障申告、应用咨询。接到故障申告后,工程师必须在15分钟内作出响应,紧急事件时工程师应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检修。

9、成交供应商应根据招标人科室需要,分批进行过滤器更换,减少影响科室工作;每批高效过滤器更换完毕,立即采用尘埃粒子计数器,对每个过滤器进行“泄漏测试”,确保无泄漏合格后,进行浮游菌浓度测量,确保该区域洁净度达到原设计标准。再报请科室、院感科等进行沉降菌浓度检测,判定合格后方可更换下一部分高效过滤器。更换过程中必须遵照有关操作规程,确保不污染。成交供应商每批更换完毕后,如果科室内有超过三个人对更换过滤器后的室内空气异味提出质疑,成交供应商应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空气检测单位进行甲醇检测(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提供),如检测不合格,成交供应商应赔偿招标人因此所造成的损失,且招标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实施。

10、高效过滤器更换验收合格后6个月,成交供应商应派遣工程师携带仪器设备进行现场回访检测;在此期间,科室申告细菌培养不合格时,成交供应商应及时派遣工程师携带一起设备到现场配合调查,排除故障。

11、成交供应商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已破损需要更换的高效纱网框,应无偿进行更换。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对此项内容作出承诺,未提供承诺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12、验收标准:按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标准验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是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能力承接本项目的国内企业;(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若是单位负责人参加谈判的可无须提供本函),(供应商应按照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详见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4)参加本项目响应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详见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详见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6)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明材料(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精神,供应商可自主提供在谈判公告发布后、响应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明材料(打印件或截图),在评标时谈判小组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打印各供应商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与其他谈判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7)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如实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响应文件格式”)。(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此次若有监狱企业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根据财库〔2017〕14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3)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8)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不允许分包。

2、资格审查采用方式:截标后即开始评审。

3、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参照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的流程进行。供应商应对响应文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招标人在授予合同之前有权对其响应文件资料进行核实,如发现所提交的资料不真实,招标人将视其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其成交无效,若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1、本谈判项目不采用电子谈判。

2、谈判文件请自行在网站上下载。

3、项目联系人:

招标单位联系人:曾工                联系电话:0591-88216028            

协助组织单位联系人:陈东英、樊淑贞   联系电话:0591-87803505

五、答疑截止时间

供应商若要求澄清谈判文件,应在获取谈判文件后的 1个工作日内提出,招标人将随时解答。

六、响应文件的要求及递交

(1)响应文件要求:

1)除谈判文件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应使用附件响应文件模板规定的格式。

2)除谈判文件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其中:

①正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正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

②副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副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副本可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与正本保持一致(若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2)响应文件递交:

1)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分别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并密封加盖供应商公章。响应文件未密封完好将导致谈判被拒绝。

2)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2月7日08:00至08:30(北京时间)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第十三层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七、开标评标时间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2月7日08:30(北京时间)

2、谈判时间:截标后即开始评审。

3、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3层02A单元。

八、定标原则及办法

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2、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招标人代表确认。若谈判过程中无实质性变动,供应商最终报价不能高于第一次报价,若高于第一次报价应以其第一次报价为准。

3、谈判小组将根据本谈判文件各项要求综合评估,推荐出符合采购要求、符合项目质量和服务要求且报价由低到高前三名为本合同包成交候选人(若属于《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情形,本次采购项目仍可以继续进行,推荐前两名为本合同包的成交候选人,确定出符合采购要求、符合项目质量和服务要求且报价最低者为本项目成交人(若出现报价相同的情况,则由谈判小组按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最终成交候选人)。

4、响应文件无效条款(不满足即为无效响应的实质性条款)及废标条款: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各章节,请各供应商认真查看对照。

4.1、供应商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也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1)未符合谈判文件规定资格标准“三、供应商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的;

(2)未符合《服务(货物)一览表》及“二、采购内容及要求”的;

(3)响应文件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的规定进行密封、标记的;

(4)未按规定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未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或签字人未经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的;

(5) 一个供应商不止投一个标;

(6)供应商提交的是可选择的报价;

(7) 响应文件组成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

(8) 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9) 未按规定签字、提交封面盖公章,并加盖骑缝章且每页盖公章(非报价专用章或业务章)的;

(10) 供应商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性审查时不一致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

(11) 响应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2) 不符合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实质性条款、无效报价条款的。

4.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①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谈判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②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③供应商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④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5、供应商之间有相互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者,将作废标处理,并在我院未来的项目招标中被拒绝接受投标。

九、合同条款内容及签订

1、合同专用条款内容依照国家规范文本,合同通用条款内容解释依照国家规范文本(可略印)。

2、合同签订:成交人在接到成交通知后3天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

3、合同签订地点:福建省立医院(福州市东街134号)。

十、付款方式与条件

货物全部到货,并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申报结算,经招标人审计部门审核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0%。

十一、其它要求:

本项目服务费按照福建省立医院2021-2023年度协议为准,以成交价为计算基数,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按1.5%计算后整体下浮30%计取,服务费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计取。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以银行转账或现金形式缴至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账户,服务费缴纳账户信息:开户名: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福州江滨路支行, 账号:7612110182600018475。

 

 

 

 

                          招标人:福建省立医院

                         协助组织单位: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1月30日

福建省立医院 竞争性谈判采购响应文件格式模板(2022新)(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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