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您的位置: 首页 > 院务公开 > 招标采购

福建省立医院弱电BA维保服务市场调研

发布时间:2024-03-01  点击数:

根据医院需求,需要对弱电BA维保服务项目进行市场调研,现特向社会邀请各潜在供应商进行询价调研。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次维保弱电BA系统主要位于3号楼和6号楼内。其中福建省立医院3号楼(医技综合楼)地下3层地上20层,弱电BA系统于2004年2月开始工程施工,于2006年10月竣工验收;6号楼(心血管大楼)地下3层地上19层,弱电BA系统于2012年开始工程施工,于2014年6月竣工验收。BA系统中央控制软件位于3号楼大楼一层的监控中心机房内,中间DDC箱和末端传感控制设备位于楼内各楼层、弱电间、各设备用房、各功能部位。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

1.对现有使用中的机器及设备进行维护,因自然原因及机器设备质量而引起的故障均在维护之列。

2.承担系统所有设备的日常管理、维护、保修、升级等方面的工作,承担故障诊断和处理、运行状态监控、系统配置管理等职责,确保系统稳定运行,并做好相关月巡检统计报表工作。

3.硬件维保工作包括日常维护、应急维护、卫生清洁保养、计划性维护等服务内容。

4.软件维保工作包括软件重装、升级、恢复、调试、技术支持、技术培训、档案建立等服务内容。

5.每月应定期清洁系统机器设备,并做好工作维护日记。

6.提供电话咨询,远程维护。

7.配备不少于5名的维保服务团队。其中常驻管理人员1名,常驻技术维保人员≥4名,24小时不间断提供维保服务。

8.必须保证非工作日期间设备、系统正常运行,一旦出现故障,则必须当日当时修复;在特殊情况下,采用备品备件替代法,尽快恢复系统运行,备品备件无偿免费临时替换,待维修配件到货更换完成后,备品备件归还中标人。

9.维保过程中有产生费用的,维修材料单价(材料价格参考当期信息价)小于或等于300元的由中标人支付,大于等于300元的由采购人支付。中标人进行维修更换后,产生的费用按实际发生结算,结算价款以采购人审计处审核后支付。

10.发生自然灾害、不可抗力原因时,报价人无偿提供维护,产生的设备费由采购人承担。

11.自发出维护通知,1个小时内报价人必须到达现场排查故障原因,拟出维护方案并开始实施维护。

12.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关于隐私方面的所有法律法规,绝对保密任何有关的资料信息。

13.中标人所有参加运维人员均需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与安全协议,并在工作中坚持保密原则,确保成交人及其员工严格规范执行各项保密制度,杜绝任何泄密事件的发生。

14.中标人提供的备品备件货物必须是通过合法渠道获得,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和用户保护权且为全新原装品牌货物或设备。中标人所提供的设备、材料应符合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造厂商的产品验收标准,及设备出厂标准和相关技术要求。保证货物经过正确安装、合理操作和维护保养,在货物寿命期内运转良好。交货时附产地来源证明。所有货物必须提供注明规格型号的随机附件、部件目录等。

15.中标人人提供的所有的备品备件或产品设备须能够无缝接入采购人现有医院楼控平台及智能运维等系统,实现便捷管理、智能分析预警、菜单功能设置等功能,实现医院楼控的统一管理,满足医院日常业务功能使用。

16.对医院的各个重要部位如:配电房、热水机房、冷水机房、照明、新风送风、排烟排风、中央空调主机、末端风机盘管、冷却塔、循环泵、生活用水、开水器、温泉水、污水排污等部位进行建立设备巡查计划、并进行手动自动控制运行测试、进行集中管理。

17.中标人派驻医院的技术维护服务人员,现场驻点人员须具备维修技术能力且经过中标人培训合格后上岗工作,上岗统一着装并佩戴工作牌。对于上岗技术维护工程师,服务过程当中出现投诉2次,该人员退岗由中标人重新培训,并且考核合格后再上岗。如再出现2次投诉事件者,中标人需取消其服务资格并且及时更换技术服务人员;如履约期间,中标人连续多次被投诉,无法满足采购方维护要求的,采购人将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18.中标人需要为技术服务人员提供技术服务所需要的专业设备及工具,进行线路整理与标签打印及张贴。

19.维护合同范围内各硬件设施的维护及服务,包含维护期间内采购人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

20.本次维保服务期限叁年。

三、自愿参与调研的潜在供应商可以提供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针对现有运维服务方案的优化及建议、包括人员工资在内的分项报价表明细、常用备品备件明细及报价,由中标人承担的不超过300元的维修材料明细、营业执照、授权函及相关资质证书。

四、截止时间:所有材料截止于2024年3月11日12时前加盖公章后递交至福建省立医院9号楼3层总务部。(联系人:余老师88216028)

 

 

                  福建省立医院总务部

                   2024年3月1日


院务公开

信息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