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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立医院弱电BA维保服务项目院内招标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编号:SL2024-010-1)

发布时间:2024-04-10  点击数:

   福建立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福建省立医院(采购人)的委托,协助对福建省立医院弱电BA维保服务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项目概况和范围

   本次维保弱电BA系统主要位于3号楼和6号楼内。其中福建省立医院3号楼(医技综合楼)地下3层地上20层,弱电BA系统于2004年2月开始工程施工,于2006年10月竣工验收;6号楼(心血管大楼)地下3层地上19层,弱电BA系统于2012年开始工程施工,于2014年6月竣工验收。BA系统中央控制软件位于3号楼大楼一层的监控中心机房内,中间DDC箱和末端传感控制设备位于楼内各楼层、弱电间、各设备用房、各功能部位。

              服务(货物)一览表

合同包

采购标的

服务期限

预算单价

(元)

预算总价

(元)

服务地点

包1

弱电BA维保

1年

310000

310000

福州市东街134号

注:

   (1)本项目为福建省立医院弱电BA维保服务项目,供应商务必仔细阅读磋商文件中所规定的,其中包括技术服务要求在内的所有细则。

   (2)供应商所报价格(含税价)不得高于项目最高限价(预算总价),否则报价无效。

   (3)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前往现场踏勘,所涉及的费用和风险自行承担。若供应商未进行现场踏勘,视为已了解并接受现场情况。如获成交,不得以任何未进行现场踏勘方面的理由要求调整成交价格及其他响应承诺或放弃成交资格。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能力承接本项目的国内企业,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可不提供此件。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

   3、供应商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或资信证明,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3)无法按照以上(1)、(2)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3)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3)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6、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声明函。

   7、供应商可自主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与“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信用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最终以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的信用记录情况为准。【注: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8、供应商提供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注: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9、供应商提供廉洁承诺书(详见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10、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供应商应按照响应文件格式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其响应无效。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注: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合格有效,其复印件应是最新、清晰的,原件备查。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磋商文件售价及获取方式:磋商文件(电子版)每套100元,磋商文件售出一概不退。(1)现场办理:可直接至协助组织单位办理书面登记手续。(2)采用邮件方式办理:下载附件《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并将填写好的word文档(无盖章版) 、盖章版扫描件及转账凭证截图一并发送至协助组织单位邮箱(fjlqzb888@126.com),发送邮件后请电话联系协助组织单位前台(0591-63037991)办理。(不接受未办理获取磋商文件事宜的供应商参与。)

   2、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2024年4月10日]至[2024年4月16日](公休、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地点:福建立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23号福大怡山文化创意园北区3号楼101二层)。

   四、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首次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4月18日8:45](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福建立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23号福大怡山文化创意园北区3号楼101一层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五、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024年4月18日8:45](北京时间)。

   2、磋商地点:福建立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23号福大怡山文化创意园北区3号楼101指定地点)。

   3、本项目不采用电子磋商。

   六、其他事宜

   本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若要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应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采购人将在正常工作时间内予以解答。

   七、凡对本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省立医院

   地  址:福建省立医院东街院区(福州市东街134号)

   联 系 人:余工

   联系电话:0591-88216028

   2、协助组织单位联系方式

   协助组织单位:福建立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23号福大怡山文化创意园北区3号楼101二层

   项目联系人:张静、任雅琼、徐朕

   联系电话:0591-63037998

   获取磋商文件联系方式:王女士0591-63037991

   电子信箱:fjlqzb888@126.com

   网  址:http://www.fjlqzb.com

   获取磋商文件及缴纳项目服务费账户:

   开 户 名:福建立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  

   账    号:1402 0232 0960 0058 290


                               招标人:福建省立医院

                         协助组织单位:福建立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0日

 

附件: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


一审:余良仁

二审:张新任

三审:周伟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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