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您的位置: 首页 > 院务公开 > 招标采购

福建省立医院金山院区楼感染楼、二期大楼手术 麻醉复苏室的固定家具、操作台等采购项目院内(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L2024-013)

发布时间:2024-06-11  点击数:

   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建省立医院(招标人)的委托,协助进行组织院内招标活动。

   一、招标项目概况和范围

   1、项目名称:福建省立医院金山院区楼感染楼、二期大楼手术 麻醉复苏室的固定家具、操作台等采购项目。

   2、交付地点:福建省立医院,具体地址按用户的指定地点交付。

   3、招标范围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的技术和服务要求。

   4、本项目预算金额:351323元。

   5、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交货。

   6、服务(货物)一览表: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预算总金额(元)

交付地点

1

1-1

福建省立医院金山院区楼感染楼、二期大楼手术 麻醉复苏室的固定家具、操作台等采购项目

一批

351323

福建省立医院,具体地址按用户的指定地点交付。


   7、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节能产品: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

   环境标志产品: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三、商务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能力承接本项目的国内企业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若是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的可无须提供本函),(投标人应按照“投标文件格式”);

   (3)投标人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或资信证明,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3)无法按照以上(1)、(2)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a.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a.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6)参加本项目响应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8)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明材料(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精神,A、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B、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由磋商审查小组在资格审查环节结束前对投标人进行信用信息查询;C、投标人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信用记录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其投标无效。D、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发现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③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9)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应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按照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投标人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类)。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应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规定提供,否则其投标无效。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工业”。

   (10)投标人须提供廉洁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11)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标,不允许分包。

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招标人在授予合同之前有权对其投标文件资料进行核实,如发现所提交的资料不真实,招标人将视其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其成交无效,若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资格审查采用方式:截标后即开始评审。

   3、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招标人在授予合同之前有权对其投标文件资料进行核实,如发现所提交的资料不真实,招标人将视其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成交,其成交无效,若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标。

   2、招标文件:每套100元,招标文件售出一概不退。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未报名或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参与者将被拒绝。投标人可直接到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若有异地购买招标文件者,转账汇款至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户(账户信息:开户名: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市晋安支行, 账号:1402028109600026871),但须在汇款凭证中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同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网银转账截图)、投标人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拟报名合同包号等信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招标公司电子信箱(fjscczb@163.com),以便确认相应项目的报名登记并为投标人办理后续招标文件发送事宜。

   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6月11日-6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4、项目联系人:

   招标单位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591-88618815

   协助组织单位联系人:林红     联系电话:0591-87555393

   六、答疑截止时间

   投标人若要求澄清招标文件,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后的 1个工作日内提出,招标人将随时解答。

   七、投标文件的要求及递交

   (1)投标文件要求:

    1)技术商务部分投标文件要求独立编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正本必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应编制封面、目录、页码。正、副本均须胶装(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分)装订成册逐页盖章并加盖骑缝章,分别密封。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封面须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

   2)报价部分投标文件要求独立编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正本必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图纸、彩页等非A4幅面的材料在每页加盖公章后可另册装订),应编制封面、目录、页码。正、副本均须胶装(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分)装订成册逐页盖章并加盖骑缝章。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封面须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

   3)投标人必须随投标书同时须提供相应的电子文档一份,且须同投标文件的报价文件正本部分一起封存;电子文档应是全套投标文件的有效的、未经压缩处理的电子版本,其文字、表格、图表应以WORD、EXCEL软件编写,仅限于U盘形式保存并提交且不予退还。U盘不留密码,资质文件和证书等可用扫描以图片方式保存。

   4)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正本和报价部分正本分别用密封袋单独密封,两部分的全部副本也分别用密封袋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骑缝公章或手印,标明项目编号、投标投标人名称、投标货物名称及“正本”或“副本”字样。技术商务部分和报价部分的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将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投标文件的技术商务部分不能体现任何试图影响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估、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报价信息,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上述方法,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6月26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八、开标评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6月26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2、评标时间:开标后即开始评标。

   3、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2号华雄大厦3号楼17层。

   九、合同条款内容及签订

   1、合同专用条款内容依照国家规范文本,合同通用条款内容解释依照国家规范文本(可略印)。

   2、合同签订: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后3天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

   3、合同签订地点:福建省立医院(福州市东街134号)。

   十、其它要求:

   项目服务费按照福建省立医院2024-2026年度协议为准,以成交价为计算基数,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按1.5%计算后整体下浮30%计取,服务费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取。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以银行转账或现金形式缴至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户,服务费缴纳账户信息:开户名: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市晋安支行, 账号:1402028109600026871。

   十一、其他未详尽事宜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招标人:福建省立医院

               协助组织单位: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1日

一审:陈妍

二审:张新任

三审:周伟颖

院务公开

信息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