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与评价

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第46期中日箍川医学奖学金项目人员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28 09:03  点击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国家卫生 健康委直属和联系单位,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国 家疾控局综合司,联勤保障部队卫勤局,海军后勤部、陆军后勤部、 空军后勤部卫生局,高等院校及医学专科学校(医学、药学及日语专业),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委与日本财团、日中医学协会签署的《第六期中日筵川 医学合作项目协议书》,中日箍川医学奖学金项目现开展2024年 度第46期人员选派工作,项目将资助符合条件的申请者赴日攻读 博士学位、开展博士后研究和共同研究等。现将选派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人员基本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执行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 方针政策,严格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具有强烈的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对涉及人、财、物,机要档案和其他重要岗位的干部,以及配偶已移居国(境)外和没有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干部,各单 位要从严把关;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准出国(境)的人员,以及涉嫌严

重违纪违法的人员,不得作为推荐人选。

(三)申请人员须为以下单位的正式人员:

1.各省(区、市)卫生健康委及直属的医疗、科研、预防、保健等单位;

2.各直辖市的区级医疗卫生机构;

3.地市级医疗、科研、预防、保健等单位;

4.高等院校、医学专科学校(医学、药学及日语专业);

5.国家卫生健康委直属和联系单位;

6.部队有关单位;

7.有关部、委、局直属的医药卫生机构;

8.合资、民营的三甲医院及其附属科研机构;

9.市场监管总局直属的医药卫生机构。

( 四 ) 其 他 要 求

1.优先推荐委省部共建医学院校、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 目所在单位人员,承担或参与重点项目的学科带头人、业务骨干, 有潜力成为各个学科领军人物的中青年专家,有望成为大学(医

院、研究所)教授(主任医师、研究员)等优秀人才。

2.重点领域:心血管疾病、再生医学、临床检验、儿科、病理、麻醉、产科、消化道肿瘤、脑血管、院内感染、老年医学、放射医学。

3.申请人应当符合所在单位报考在职学历教育和访问学者的有关规定。

4.应当充分考虑被推荐人员所在科室的科研和工作条件及其 回国后的工作安排,保证申请人在完成学习任务后能按期回国工作。

5.申请人的研究课题需事先通过上级主管单位生物安全审核。

6.被录取后,无特殊情况不可放弃。

二、奖学金资助申请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为确保选拔录取工作顺利进行,请各主管单位收到本通 知后及时将其转发给所辖相关单位,收到本通知的各相关单位及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二)申请人对照不同研究类型的具体选派范围、具体条件、学 习时间、费用和选派程序(见附件),登录www.sskw.net, 阅读申请须知,自行通过各种渠道了解适合本人的研究专业,联系在日本

的研究单位,按照申请须知要求填写申请表,取得导师或合作者的同意接收函后,准备申请所需的相关材料,申请相关类型的资助。

(三)请申请人请于2024年8月31日前将全套纸质材料邮寄 到中日筵川医学奖学金项目办公室,同时将扫描件(所有提交材料)发送至 sc1000@vip.163.com。

(四)请申请人务必仔细确认打印后的申请材料是否有断行、 错位、未显示等失误,逾期未报或申请书缺项、少项、不全者不予评审。


 

 

 

联系人:中日箍川医学奖学金项目办公室 李忠金、吴久利

电话:010—62256266;15901208067

传真:010—62256266

邮件:sc1000@vip.163.com

网 址 :www.sskw.net

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北大街联慧路101号西晴公寓 C 座0248室

邮编:100082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24年5月17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