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您的位置: 首页 > 院务公开 > 招标采购

福州大学附属省立医院“医保智能监管系统接口等改造”项目市场调研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09  点击数:

根据医院需求,我院今年拟进行“医保智能监管系统接口等改造”项目采购,主要内容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简介

最高限价(万元)

1

医保智能监管系统接口等改造

本项目主要是在医院现有信息系统基础上,按照上级部门相关业务管理要求,进行业务系统功能改造或通过部署服务接口与各管理平台对接,如医保信息平台、医保智能监管系统等,实现流程再造,医保相关费用结算对接,事前事中医保智能提醒等功能,满足管理规范和数据共享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功能:

1、一码就医流程对接改造:需改造身份证就医流程,确保HIS支持身份证建档与查询,各业务系统如HIS、LIS等集成身份证读取功能,并提供身份证读取接口给第三方。同时,针对福建码就医,改造HIS以支持无卡号返回的医保码验证规则,为第三方及多渠道(窗口、自助机、互联网、其他系统)提供接口获取院内卡号。门诊医生站与检验系统需接入福建码读取接口,确保HIS相关界面也支持福建码读取,以减少磁卡发放,解决卡号重复问题,并促进电子健康卡与社保卡的广泛应用。

2、急性缺血性脑卒中静脉溶栓试行按病程收费对接改造:在医院现有系统上需增设三项核心功能。首先,住院医生站需集成脑卒中病人登记模块,要求录入患者就诊时间,以精准记录病程起点。其次,门诊收费系统需升级,添加门诊费用转住院功能,支持通过刷卡自动匹配脑卒中患者住院登记信息,并依据就诊时间回溯24小时内门诊费用,简化费用转移流程。最后,住院医生站应增设脑卒中费用优惠模块,以自动应用特定优惠政策,提升患者治疗可及性与满意度。

3、医疗收费电子结算凭证对接改造:系统需实现定点医疗机构通过两定接口全量上传医疗收费电子结算凭证信息,包括自费病人全口径数据。系统需支持电子发票/票据开具后的即时上传至医保端,确保两端票据信息一致。通过调用电子票据改造接口(如查询状态、上传凭证、查询结果等),实现票据信息的准确传输。此外,为推进自费病人无纸化报销,需额外调用接口上传自费病人费用信息,确保就医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整体系统旨在优化医疗收费流程,提升结算效率与数据透明度。

4、参保人员就医外伤及急诊抢救费用医保结算对接改造:门急诊及抢救室医生站在挂号时需针对急诊(抢救室全类型)弹出外伤及是否涉及第三方的选择框,用户选择后回传HIS,默认均为否,并支持后续修改。住院部医保入院登记界面新增外伤标志与涉及第三方选项,由收费员确认。此功能旨在细化患者信息录入,特别是针对可能涉及医保赔付的外伤情况,确保信息的准确性,为后续医疗流程与费用处理提供基础数据支持。

5、医保对账对接改造:针对省立医保多渠道结算(窗口、自助机、移动支付、互联网、体检系统),需整合各渠道数据至统一医保接口进行对账。体检系统需通过HIS接口实现结算数据回传与统一对账。自助机与移动支付结算需基于窗口接口规则改造,互联网结算则需适配独立医保接口文档。同时,需整合对账接口并增设医保冲正接口,以处理异常单边账,确保医保结算数据的准确性、一致性与高效处理。

6、医保智能监管系统对接改造:系统改造后需支持通过多个接口实现医保政策合规性审核与参保人信息提醒。用于门诊处方与住院医嘱的医保政策审核;在门诊结算前及住院日清单审核时调用,确保费用合规;分别在门诊读卡/住院入院时返回参保人提醒信息,提升服务效率;允许医生对审核疑点进行反馈,提交至医保局备案,保障医保审核流程的闭环与透明度。

★7、网络及数据安全要求:本项目应按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要求和医院网络安全规划建设实施,保证项目系统安全正常运行,不影响医院其他信息系统及网络的安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系统双因素身份认证、敏感数据加密存储、操作日志安全审计等,符合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要求,同时能够根据医院提供的安全风险评估报告或安全自查报告中反馈安全漏洞等问题,及时整改升级,无条件支持配合医院做好等保测评、相关安全督查等工作。

★8、数据对接与集成服务接口要求:本项目建设涵盖福建省立医院东街院区及金山院区,同时需要与院内其他信息系统对接,报名供应商须承诺本项目接口支持通过集成平台、web service等模式进行数据采集,并按照医院提供的接口方案进行数据对接,包括但不限于与现有院内HIS、CDR、集成平台等院内其他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该项目跟院内信息系统软件的对接产生的接口费用及设备对接费用(包括支付给第三方的费用)包含在本项目总报价中。

   报名的供应商需对7-8点进行专项承诺,格式自拟。标识★的技术参数要求为不可偏离的参数要求;

  83

  

     现邀请具备软件开发服务能力且有系统集成能力的供应商报名参加项目演示会,并于2024年10月15日17时30分前将以下材料递交于我院信息管理中心:

     1.供应商参与项目演示的需要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参与项目演示会供应商代表的个人授权函(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和身份证复印 件。

     3.提供参与演示项目的材料,包括能体现该项目关键功能要求的材料、项目整体解决方案、同类项目案例情况、实施团队、维保年限、项目报价等内容。

     以上所有材料需要加盖供应商公章,且提供一份电子档(报名信息表及报名材料格式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32846194@qq.com),纸质版材料以邮寄方式寄到本单位(收件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街134号福建省立医院 林滨  联系电话:0591-88216053)。

     注:上述产品将严格按国家法律法规及流程进行采购,中标产品不限于此次演示产品,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与演示。成功报名的供货商需准备10分钟左右的产品展示PPT一份,届时对所演示产品进行供货意愿、价格等有关信息的现场咨询。演示会具体时间、地点、具体将以短信或电话的方式告知成功报名的供货商。未尽事宜可与我院信息管理中心(电话:0591-88216053)联系咨询。

       

报名信息表.xls

报名材料格式.doc

                                          信息管理中心 

                                                 2024年10月9日

 

一审 王  晟

二审 邱梅钗

三审 邱志洁、任光东、林孟波               


院务公开

信息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