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与评价

关于做好2025年全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30 16:16  点击数:

各处(科)室: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25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卫人才发〔2024〕86号)精神,为做好2025年度卫生管理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凡在福建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卫生管理专业工作,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取得国家教育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具备规定的工作经历(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等均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且符合下列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卫生管理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报考初级资格(研究实习员)的,须具备下列条件
具备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或具备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或具备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或具备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6年。
2.报考中级资格(助理研究员)的,须具备下列条件
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取得卫生管理研究实习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卫生管理研究实习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或具备大专学历,取得卫生管理研究实习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6年;或具备中专学历,取得卫生管理研究实习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7年。
(二)“本专业”指卫生管理专业,“相关专业”指可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医药卫生类或医学学科门类的专业。已具备卫生系列初级(师)或社会科学研究系列初级以上职称的人员,因工作调动或岗位变动转报卫生管理专业技术资格的,经同级转考,方可申报上一级卫生管理专业技术资格,原职称任职年限予以合并计算。
(三)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应享受的激励条件、因医疗事故责任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民营医疗机构卫生专业技术申报方式及要求、港澳台居民申报等,均按照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全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公告》执行。
二、报名程序
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审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具体如下:
(一)网上报名
1.个人填报。上网填报个人资料,并按规定上传相关材料。
考生应于2025年1月3-9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填报信息中“考区”选择“福建”,考点选择为“省属”。
按照我省卫生健康行业信息化建设要求,考生在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报名的同时,还须登录“福建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预报名系统”(http://220.160.52.169:9010/)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
2.单位审查。考生自行打印《2025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申报表》及《福建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预报名审核确认单》,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查并盖章(流动人员同时须由档案存放单位审查并盖章)。
(二)现场确认
考生应在指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各设区市的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由各地自行确定,考生可向各设区市卫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咨询。中直、省直在榕单位的考生应于1月9日到省属报名点(地址:福州市鼓屏路61号省卫健委机关3号楼附属楼 省卫生健康人才服务与对外交流合作中心)进行现场确认。
考生进行现场确认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2025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申报表》和《福建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预报名审核确认单》,均须A4纸打印并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档案存放单位)公章。
2.学信网无法查询的卫生类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港、澳、台及外籍考生,须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统一A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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