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受福州大学附属省立医院委托,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SL2025-027、神经外科重病室改造基础设备配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神经外科重病室改造基础设备配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详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三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5月15日08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L2025-027
项目名称:神经外科重病室改造基础设备配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包1(单臂吊塔):
采购包预算金额: 192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192000元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序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 | 单臂吊塔 | 8台 | 否 | 吊塔结构需采用模具化生产、无外露螺丝钉,外观流线体设计,运用圆弧形设计,所有吊塔功能柱组件需分腔型结构等。其余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工业 |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事项履行完毕。
采购包2(电动病床):
采购包预算金额: 208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208000元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序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 | 电动病床 | 8台 | 否 | 整床长度2190±10mm,整床宽度995±10mm,床板面离地最低高度505±10mm,床板面离地最高高度780mm±10mm等。其余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工业 |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事项履行完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法定条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①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①点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①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④本采购包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名称为“单臂吊塔”,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
资格承诺函(若有) | ①本采购包允许投标人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投标人,应当根据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②采购包有特殊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廉洁承诺书 | 投标人须提供廉洁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
采购包2: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①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①点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①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④本采购包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名称为“电动病床”,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
其他资格要求 | 投标人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 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 ②投标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若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注: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在有效期内。 |
资格承诺函(若有) | ①本采购包允许投标人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投标人,应当根据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②采购包有特殊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廉洁承诺书 | 投标人须提供廉洁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
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采购包1:不接受,采购包2: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1.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2.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参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 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以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工作的通知》(闽财规〔2024〕3号)执行。
3.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参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以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工作的通知》(闽财规〔2024〕3号)执行。
4.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采购包2: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获取期限:2025年04月24日-2025年04月30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投标人应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3.获取地点及方式:
(1)现场购买方式:投标人应到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详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三层)购买招标文件。
(2)邮件购买方式:投标人应将购买招标文件的款项电汇或转账至代理机构账户(开户名称: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银行账号:6232610720000124774,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屏东支行),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扫描件及贵公司相关信息(报名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公司地址)编辑完整发邮件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2786773484@qq.com),并电话联系代理机构确认报名成功与否。
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100元,纸质招标文件与电子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以转帐方式或现金方式缴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并与招标代理机构书面确认,未缴费购买招标文件和未经书面报名确认的,均视为未报名成功,未报名将导致投标文件被拒收。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5月15日上午08:3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三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州大学附属省立医院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街134号
联系方式:0591-882160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三层
联系方式:0591-877175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赖航、于小燕、蔡月琴、赵祺玮、林晓龙、李珏
电话:0591-87717532
福州大学附属省立医院
2025年04月24日
一审:程乾
二审:陈礼团
三审:杨羽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