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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附属省立医院两院区资产清查服务项目市场调研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30  点击数:

为全面摸清家底、规范资产管理、服务科学决策,本单位拟开展资产清查工作,现面向社会发布购买服务意向公告,现诚邀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参与。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概况和范围

1.项目名称:福州大学附属省立医院两院区资产清查服务项目。

2.项目地点:福州大学附属省立医院东街院区和金山院区。

3.项目内容:福州大学附属省立医院东街及金山院区所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应收应付往来款项等。清查总数约60000项资产,资产原值总计约43亿元。

4.服务期限:2025年8月31日前完成。

二、项目服务内容

项目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固定资产盘点登记服务。依据资产数据,形成相应的盘点清单,提供专职人员进行资产实物盘点,核对账物是否一致。以账查物、以物对账,逐项核对资产卡片、财务账目与实物,对房屋、土地(空地,不含建筑物坐落的土地)、车辆、原值100万元及以上的固定资产,补充完善整体、前、后等不同方向的三张照片,对房屋、土地(空地,不含建筑物坐落的土地)补充完善资产定位信息。并在福建省机关事务工作业务服务支撑系统上完善资产照片及资产定位信息。

2、固定资产数据信息修改及优化服务。对已盘点的资产做好标记,对资产的管理科室、管理人、存放地点、规格型号等信息进行重新核对,对盘点单上的管理科室、管理人、存放地点、规格型号等字段有变更或填写不规范、不完整的地方进行修改和完善;做好福建省机关事务工作业务服务支撑系统的资产卡片更新。

3、固定资产卡片张贴服务。依据单位实际情况,针对未粘贴固定资产卡片的,打印资产卡片,落实资产使用和存放情况,规范粘贴到实物,确保资产“一物一码”。

4、根据《关于做好在建工程转固有关工作的通知》(闽财资函[2023]1号)等文件规定要求,完成已使用在建工程转固工作。

5、根据各部门(科室)的资产清查盘点结果,分别出具相应的部门(科室)资产状况明细和资产清查报告(含报表、清单明细),提出相应的具体处置意见和建议。

6、对于最终确定的待报废资产和盘亏资产、盘盈资产,完成资产鉴定表、损失认定表以及其他相关的资产处置资料,并给出有效处置意见建议。

7、形成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纸质档报告一式三份及电子档一份。

8、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规范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规定要求,对清查中发现资产损失、资金挂账情况,在单位办理核销时,出具经济鉴证证明。

9、资产清查盘点结果数据须符合主管部门关于资产清查核实工作相关数据报表的格式规范性要求,出具采购人单位资产清查结果报告和资产专项审计报告,并在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支撑平台完成资产清查数据的收集、汇总、上报等工作。

三、服务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须具备有效的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事务所执业证书。

(二)拥有丰富的资产清查或类似项目经验,近3年内承担过行政事业单位或企业的资产清查服务项目。

(三)项目团队成员应具备专业的财务、资产管理知识背景,团队人员数量满足项目实施需求。

(四)熟悉国家及地方有关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能够确保清查工作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并在服务过程中提供专业的政策咨询与建议。

现邀请可提供上述服务的供应商参与调研报价,并于2025年6月6日17时00分前将以下材料递交于福州大学附属省立医院东街院区(福建省福州市东街134号)行政楼2层运营管理部,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13489198702)。 

1.供应商参与调研报价的需要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会计事务所执业证书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提供参与调研的服务内容、技术参数及价格报价等材料,包括且不限于服务方案、报价清单、同类项目案例情况(如有)等内容。

以上所有材料需要加盖供应商公章。注:上述项目将严格按国家法律法规及流程进行招标采购,中标服务商不限于此次参与调研报价的供应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与。

 

福州大学附属省立医院运营管理部

                  2025年5月30日

 

一审:胡敬佃 

二审:黄健美 

三审: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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