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收到《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中医外治类、中医针法类及中医类(灸法、拔罐、推拿)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现按要求予以公示:
一、规范整合中医外治类、中医针法类、中医类(灸法、拔罐、推拿)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一)规范整合我省中医外治类项目18项,中医针法类10项,中医灸法、拔罐、推拿类项目18项,并确定在榕省属公立医院价格,具体详见附件1。
(二)停用我省贴敷疗法等84个相关中医类项目,具体详见附件2。
二、医保配套政策
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中医外治类、中医针法类及中医类(灸法、拔罐、推拿)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全省按统一的医保属性、限用范围和个人先行自付比例执行,超出项目价格以上的部分由患者自付。
本通知自2025年5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以往有关价格项目政策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
(此份为准20250228)闽医保〔2025〕13号-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中医外治类、中医针法类及中医类(灸法、拔罐、.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