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市场调研,我院拟采购一套进口医疗设备,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工作的通知》(闽财购【2021】6号)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要求,现将我院拟采购进口医疗设备意向需求进行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 | 数量 | 预算金额(万元) | 采购需求 |
1 | 飞秒激光角膜屈光治疗仪 | 1套 | 1330 | 1、智能辅助系统:具有中心导航定位,自动识别中心并实时连线导航; 2、激光参数:激光波长≥1043nm,最大输出功率≤ 760mW,脉冲时间至少满足220-580fs,发射频率≤2MHz; 3、激光机械臂:内置治疗摄像头,用于在治疗期间观察治疗过程; 4、主机具备内置手术显微镜:放大倍数≥5档; 5、切口尺寸:2-5mm。 |
各潜在供应商如认为国内产品可满足附件所提出的采购需求,请在公示截止时间前提出,并同时将书面原件材料送至福州大学附属省立医院东街院区9号楼设备处计划采购办公室。书面材料应包含如下内容:包括建议函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联系方式)、参数响应证明材料(彩页、说明书、白皮书等需加盖生产厂家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授权书原件(若有)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经销商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函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生产厂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生产厂家提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2025年7月9日起至2025年7月16日止。
项目联系方式
电话:0591-88216078
地址:福州大学附属省立医院东街院区9号楼设备处计划采购办公室
福州大学附属省立医院
2025年7月8日
一审:游多
二审:陈典煌
三审:陈礼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