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科室:
现将省卫健委、省人社厅《关于报送2024年度福建省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闽卫人函〔2025〕608号)转发给你们,提交评审的材料要求如下:
一、申报对象
符合省卫健委、人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卫人〔2022〕111号)有关条件,通过高级实践技能考试(2022-2024年度)或符合免考条件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在职在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任职年限和工作业绩等所有材料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请注意:本次申报对象为需参加评审取得卫生系列高级任职资格的人员,非院内聘任)。
二、申报时间
申报人员可自行登录“卫生高级职称申报评审信息管理系统”(https://gp.xmyxrc.cn/)进行在线申报(系统操作手册于注册登录后见菜单栏“使用说明”-“用户文档”页面),按照《卫生高级职称申报材料要求》(详见附件2),在相应栏目逐项上传申报材料,并在线提交至用人单位,方可视为完成报名。申报时间为2025年7月14日9:00至8月1日18:00。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通道,不接受补报。申报结束即进入审核环节,申报人员及时上线查看审核进度。如有退回,根据审核反馈意见,在规定期限内一次性补充提交合规材料。逾期未补的,视为放弃申报。
三、申报材料
具体申报材料详见《关于报送2024年度福建省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闽卫人函〔2025〕608号)中的附件2《卫生高级职称申报材料要求》。
四、盲审材料
(一)《卫生高级职称申报材料》要求中(十七)成果代表作及其他业绩,均须同步提供一套盲审材料(PDF格式),上传至系统指定位置。如有手术视频、科普视频,相应的MP4文件仅需提供盲审材料;业务技术工作总结按盲审材料要求填写。
(二)盲审要求:各类材料原件扫描件及盲审件中涉及患者个人信息的部分,均须按有关规定处理。各类形式(如文本、签名、章印、音视频等)盲审件均须隐去申报人姓名(以黑色标记覆盖)。此外,申报人联系方式(含电话、邮箱、邮编等)、所在城市、工作单位(含名称、登记号、地址等)、同单位其他医务人员姓名及其他有明确指向性的信息,也须隐去(以白色标记覆盖)。病案号(住院号)须保留。因材料不符合上述要求,对盲审造成影响的,后果由申报人承担。
五、论文查重说明
以学术论文为代表作的材料要求:
(1)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全文。论文为外文的,另附全文中文翻译件。其中篇数要求:副高:国家级1篇或省级2篇;正高:国家级2篇或省级3篇。
(2)论文简介:按盲审要求在线填写,不超过500 字。
(3)其他必备佐证材料:发表在国内期刊的,提供国家出版行政主管部门(https://www.nppa.gov.cn/bsfw/cyjghcpcx/ qkan/index.html)期刊查询结果界面截图,及“中国知网”检索界面截图(如知网未收录,可提供“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或“维普中文期刊服务平台”检索界面截图);发表在国外期刊的,提供具备检索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收录证明。
(4)以学术论文为代表作的,提供论文全文 Word 文本(论文为外文的,提供Word 汉译本),文本内容须与发表原文一致,不得擅自添加、修改或删除。申报人导出《查重承诺表》并签字,经单位审核盖章后扫描上传。对申报人自行排序的第1篇论文,统一使用“中国学术不端文献查重检测系统”进行文本复制比检测。检测结果超过30%标准的,继续检测第2篇。无第2篇论文或第2篇仍超标的,认定论文代表作不合格,不予提交评审会。
六、汇报材料
申报正高的人员,须参加答辩。答辩分为PPT汇报与专家提问交流两个环节(PPT材料及答辩全程需符合上述盲审要求),总时长8-12分钟。PPT首页注明“2024年度卫生高级职称评审答辩”,并列出本次申报专业、职务。具体内容按下表要求制作。其中,小节标题以各单元下的项目顺序和名称为准,如“1.学历资历”“2.工作量”,依此类推,不得随意打乱顺序或修改名称。PPT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