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执业医师法》及《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医师取得医师资格并经注册后,方可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活动。现将关于具备医师资格人员的注册(变更)相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医师首次执业注册需提供以下资料:
1、《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1份(申报后无需打印!!!);
2、获得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2年内未注册者及注销医师执业注册超过两年者,需在临床培训3-6个月方可注册,申请注册时,除以上材料还应提供医院3-6个月的培训证明。(医务部提供)
二、医师变更执业注册需提供以下资料:
1、《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1份(申报后无需打印!!!);
2、如有变更执业范围,需提供在变更的类别岗位培训满两年并通过考核的证明1份;(医务部提供)
注:规培人员如在规培期间已注册,在规培结束聘任至相关岗位时,需办理变更注册,确定执业地点和执业范围。
三、注册材料相关要求:
1、《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申报后无需打印!!!;
2、所有提交材料一律使用A4纸,复印件应真实、清晰可辩,并同时提供原件以便核对。
3、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后复印件立即将原件复印件交至继教办,否则不予开通处方权限。
四、申请注册和开通处方权流程:

五、以下信息供填表时参考:
1、医师资格级别: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类别:临床/中医/口腔/公卫
2、执业机构地址:福州市东街134号; 邮政编码:350001
福州省福州市仓山区金榕南路516号;邮政编码:350002
3、执业许可证登记号:35010248800016911A1001 福建省立医院
07975960935010411A1001 福建省立金山医院
4、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办事大厅:(百度地图),电话:0591-83622007
医务部、继教办
2026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