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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福建省立医院临床药师培训基地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1-07-11 00:00  点击数:

福建省立医院是福建省卫生厅直属医疗卫生单位、非营利性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 拥有福建省心血管病研究所、省急救中心、省保健服务中心、省临床检验中心以及福建医科大学省立临床医学院,已发展成为集医疗、科研、教学为一体的综合性医院,其中护理专科被列为国家重点专科,心内科、心外科、消化内科被省卫生厅首批列为省医学重点专科。我院于2010年经卫生部批准成为第三批临床药师培训基地,现面向全国招收2011年秋季“抗感染药物专业”、“心血管内科专业”和“消化内科专业”三个专业的学员接受临床药师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专业及招生人数

1、抗感染药物专业:2名

2、心血管内科专业:2名

3、消化内科专业:2名

二、培训学员条件

1、高等医药学校药学本科及以上毕业,从事医院药学工作2年以上,好学上进、表现优秀。

2、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坚持一年的完整培训。

3、热爱临床药学事业,能吃苦耐劳,责任心强,具有良好心理素质及良好的沟通交流能力。

4、选送医院应具有开展临床药学工作的条件和计划,能保证学员结业后作为专职临床药师参与临床用药工作。

三、培训目的

经过一年的临床培训,受培训药师在完成培训计划以后,能够系统了解所学专业的相关基础和临床理论;熟悉临床常见疾病的诊断及相关知识和技能;掌握临床药师深入临床工作程序;系统掌握临床常用治疗药物;能够参与临床药物治疗活动,初步具备发现、解决、预防潜在或实际存在的用药问题的能力;具备一定的在抢救危重病人的过程中解决临床实际用药问题的能力;具备在今后可持续开展临床药学工作的能力。

四、培训方式

1、主要培训方式:临床实践+理论培训,临床药师和临床医师联合带教。

2、学习时间:全脱产学习1年。全年实际工作(学习)时间不少于49周1960小时,其中临床实践时间不少于1765小时,理论培训时间不少于195小时。

3、培训周期:2011年9月初~2012年8月底(具体见第二轮通知)

五、结业证书

学员在1年之内按卫生部临床药师培训要求完成培训,考核成绩合格的,由卫生部临床药师培训基地和中国医院协会联合颁发《临床药师培训结业证》。

六、培训费用标准

1、培训费用标准: 3600元/年。

2、外地学员统一安排住宿,费用自理,每月200~450元(院内),学员也可自行安排解决。

七、报名及录取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1年8月10日

2、报名时请填写《卫生部临床药师培训基地学员申请表》,E-mail或邮寄至我院药学部(联系方式见下)。

3、我院将根据报名情况,兼顾地区和专业,择优录取。

4、录取后我们将在8月20日前电话通知,接到电话通知的学员将《卫生部临床药师培训基地学员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后并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复印件各一份寄回我院药学部。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州市东街134号福建省立医院药学部

邮政编码:350001

联系电话:0591-87557768-2041(2040)(药学部)

传 真: 0591-87506207

电子邮箱:yaossl@126.com

联 系 人: 庄捷(13860687823),黄旭慧(13960822916)

                                

福建省立医院

2011年7月

附件:卫生部临床药师培训基地学员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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