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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骑手,上路请您悠着点!

发布时间:2016-04-22 00:00  点击数:

摘自《福州日报》 “中年女性,骑电动车上了二环快速,又在大货车右侧强行变道,下肢损毁伤严重。作为三甲医院骨科医生,不夸张地说,天天都在处理这样的车祸。真想问一句,拿什么拯救那么多上机动车道的非机动车?”18日,省立医院骨外科医师颜来鹏发布的这条微博,引起广泛关注。

昨日,记者联系上颜来鹏。他告诉记者,他在微博中所提到的伤者,是18日早上7点左右被送到省立医院骨外科的,当时伤者皮肤缺损严重,肌腱、血管、骨头外露,已属于重度损毁伤。此外,伤者胫骨中段骨折,腓骨远端也已粉碎性骨折。据伤者描述,她是驾驶电动车行驶在二环路上时,强行从大货车右侧变道超车时被带倒,导致下肢遭碾压。

颜来鹏说,如此严重的损伤,通常只能截肢。但截肢会对伤者以后的生活造成严重影响,所以医生先对伤者进行清创及手术,希望能够尽量保住下肢。颜来鹏说:“虽然已经采取了血管缝合、肌腱清创包扎等措施。但伤者皮肤及软组织条件很差,情况仍不容乐观。如果皮肤不能成活,还是要进行截肢。”

省立医院急诊中心外科副主任何武兵告诉记者,近年来随着电动车数量的飞速增加,因电动车事故致伤致残的事件也大幅上升。省立医院急诊科收治的车祸患者中,半数以上都是电动车骑手。何主任说:“这些伤者通常都是四肢受损,其中小腿骨折比较常见,其次就是大腿骨折。因车祸导致的受伤主要体现在血管、神经、肌腱和骨骼损伤四种,虽然治疗难度不算大,但也容易留下四肢僵硬等后遗症。由于车祸地点的特殊性,伤者感染的概率很高,此时如果伤者伴随有粉碎性骨折、软组织或血管损伤,被截肢的可能性非常高。”何武兵告诉记者,近一个月来,省立医院急诊科收治的电动车车祸重伤员近20名,轻伤员也有30多名

何武兵借本报提醒市民,如果骑电动车遇到车祸,即使情况不严重也不要立即离开,以避免可能出现的二次损伤。遇到事故后,要及时自我判断,如果出现四肢严重疼痛或畸形,应尽量保持受伤姿势,尽量减少移动,需等医护人员到场进行初步处理后才能转送。何武兵特别提醒,如果遭遇车祸后感觉脊柱部位疼痛或四肢麻木,应考虑脊柱受损的可能性。在这种情况下不建议没有医护经验的人士协助处理,更不可随意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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